私权构筑的安乐窝,公权凭啥放水泄洪

2009年12月20日 08:11   来源:红网   江枫
    心绪纠结的时代注定充满利益交集的故事。近日,昆明市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负责人相继接到一个指令:从即日起,各单位的职工要在12月20日前自觉拆除自家的防盗笼,公职人员没有任何补助,且必须百分之百拆除,如不执行将严厉问责。另外,社会上临街挤占公共空间外挑式设施的整改工作,也将分步实施。(12月18日法制日报)

    这是一个富含时代隐喻意味的社会切面:一边是城市市民们的物权堡垒象征性外壳之一,一边是地方公权力机构日渐精细、挑剔的城市美学趣味,和市政建设标准;一边追求的是坚固实用,牢靠温润的家居安全感,当然,也捎带着扩充了一下物权堡垒的自惠空间;另一边喜好的却是城市整体外观形象、市容格调大局,以及市政管理的便捷度和有效性;公民私权利很努力、很用心地经营着自己的精神安乐窝,为了抵抗所有可能的外来安全威胁,不惜由内向外地构筑钢筋“牢笼”,在抵御安全威胁的同时,也将自己的肉身囚禁,严格说来,这是较保守的一种自我“权益扩张”,因为独踞房笼成一统背后的潜台词其实还有:公民私权利的威慑力常常力有未逮,既然根治不了室外的安全水患,那就保守地在核心大后方老实筑坝。不幸的是,行政公权力往往有着更亢奋的理想型意志,它的审度目光多是俯视性的,战略性的,完美型的,习惯以行政美学理想的旨趣,检视包括私权利堡垒在内的一切社会有机载体,俯视之下焉能无瑕疵?于是行政管治洪流奔腾而下。

    公民私权利想筑坝,行政公权力要泄洪;私权幻想以自我的逻辑完美防御或屏蔽,公权同时梦想以公共的逻辑完美治理;权利和权力的冲撞与纠缠,也就不断以雷同的模式进行着新闻事件的系列性“填词谱曲”。很遗憾,这注定不会是让双方都感觉完满的一次利益博弈,现在看来,它只能是零和性质的:权利防御方被迫由内到外拆卸的,将标志着权力进攻者由上至下的行政美学收获;而部分解体的私域坝址,将不出意外地易帜为城市管理泄洪渠——是某些政策设计剑锋所指的预期结果,但显然不是所有利益相关者都服膺和信仰的公正博弈结果。

    不能不感叹行政威权的孤注一掷:它在大张旗鼓地政策泄洪同时,还不忘深入管理后方狠挖私域墙脚。诸如规定时限内不自行拆除的公职人员将被开除的严苛要求,看起来姿态很决绝,但其合法性、合理性是大可成疑的。无论是公务员法,亦或指向更广泛的相关劳动合同法规、行业职业规范,均不支持这种将公职身份的被褫夺,与本职工作完全无关涉的个人行为的被动选择权紧紧挂钩,它不仅涉嫌违规违法,也欠缺基本的行政理智。

    诚然,公民私权利的经营同样有着公共边界。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大量出现的家居防盗设施、外挑式空间隔断,时至今日已出现一些明显弊端,比如因构件老化造成的公共安全隐患,因部分厨卫设施的外延导致的相关公共卫生环境的恶化,以及在特殊突发性事件时显著增加的教援难度等,但它们皆不能成为过度行政治理、苛酷行政威权政策出台的理由。涉及如此广泛城市市民的重大公共事项,为何不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公开透明的听证程序,以最全面最广泛地听取民意民声,从而达致行政善治和民生实景的良性互动与和谐双赢?另外,关于防盗设施拆除的经济补偿问题,和由此可能引发的市民家居安全心理危机、阴影问题,必须由行政机关给出权威的、积极的正面回应,而具体的执行、保障配套措施也应给出让人信服的答案。

    与谨慎谦抑的公民私权利相比,行政公权力天然具有强势、高傲和冲动特质,并且可能隐隐充斥扩张野心,而它一旦形成居高临下、自我中心化的固执威权洪峰,则必然造成公民私权利的被冲击、被伤损,甚至可能是权力涝灾,对此,无论是公权力监督机构、舆论媒体以及所有相关权利主体,皆应保持足够警惕,进而有所作为。权力迷失于无知者无畏,恰是权利彰显风骨和品质之时。它比埋头于垒砌各自为阵的精神蜗牛壳,要积极和有力得多。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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