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官员问责不能轻描淡写

2009年11月27日 07:51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李富永
    



    无休无止的矿难,尽管死亡人数之多骇人听闻,但没有一次矿难能够扭转悲剧不断发生的趋势,没有一次矿难能够刺激社会肌体产生免疫功能。善良的人们再心急如焚,只好以无可奈何来麻木悲悯的情怀。

    久而久之,人们就产生了错觉,以为灾祸难以避免。而官方以往的问责,往往都是轻描淡写,要么归咎于管理水平低,要么是管理人员责任事故。管理水平低你也不能把他咋的,而责任事故同样也是一笔糊涂账,也可以解释为“思想放松”、“麻痹大意”等等。结果是死了那么多人,最终却没人负责,更没有听说有谁为此坐牢。

    然而,21日发生在鹤岗的特大矿难,充分说明只要遵章守纪、只要真正对工人的生命负责的话,悲剧原本是可以避免的,至少死亡数字会大大减少。而鹤岗矿则是为了多挖煤,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顾矿工安全,采用人海战术,导致危险发生后来不及全部撤出。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国有重点煤矿原则上每个采区同时作业的采掘人员每小班不得超过100人。作为国有重点煤矿的新兴煤矿,却硬在一个采区安排了528名矿工同时作业。这还是夜班,至于白班,下井人数竟然达到1000人。

    难怪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赵铁锤指出,这次伤亡巨大和作业面人员过于集中有关。

    其实,不要说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发现了这个问题,就是作为一个外行的笔者,仅仅根据报道,早就感到了问题所在。笔者22日晚上写的评论,就提出528名人数太多的疑问。从发出警报到爆炸,原本有将近1个钟头的逃生时间,应该说还是有时间的,无奈人数太多,当然会有人逃不出来。

    相反,如果老老实实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下井人员控制在100人之内,相信20分钟就能全部撤离。

    这样极其简单的道理,已经不是懂不懂的问题,而是明知危险,偏偏还要这样做,让无数个生命去冒险。私人矿主这样做是为了赚钱,国有企业的领导也这样干,其实理由也并无二致:或者为了升官、或者为了保官。上面压下来的任务,一级一级往下压,谁都不抵制,谁都不抗命,不是怕掉乌纱帽又是什么?制定高指标的上级领导,也许主观盲目,但接近矿井的下层干部明知危险还要执行,悲剧就不可避免。

    正是下级不敢抗命,一层层地将错误击鼓传花,上世纪50年代的“大跃进”灾难是这么造成的,如今的灾难依然同理。

    前两年,为了遏止矿难,国家强制提高了死亡陪付标准,达到30万元,这个政策是专门对付私营矿主的。国有矿死人,赔的是国家的钱,官员并不掏腰包。但是,至今也没有专门对付官员的政策。国有大矿矿难并不逊于私营,而且一死就是成百人。除了掉官帽,至今也没见谁负过像样的责任。
(责任编辑:李志强)
我要评论
商务进行时
 
    观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