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境”(图)

2009年11月23日 07:43   来源:西安晚报   文/阮占江 图/唐春成

    “公款吃喝者侵占和浪费了社会财产,应当对此通过立法定罪,建议修改刑法设立‘挥霍浪费罪’。”全国人大代表、富润(浙江)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党委书记赵林中最近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遏制过度应酬、公款吃喝的建议》。(相关报道见7版)

    从目前各方面的情况来看,设立“挥霍浪费”罪只怕不足以让公款吃喝之风就此刹住,因为这一立法本身还面临着一些现实的困境。

    公款吃喝之所以会长期存在、屡禁不止,其中有着较为复杂而多方面的原因。比如有思想认识不到位的因素,但更多的,是在于此前相关规章制度本身存在漏洞:一方面,此前发布的大多是禁令、文件性的东西,其本身道德倡导性内容过多,具体责任追究等细节性规定少,缺乏实际可操作性,难以落实;一方面,财政预算执行弹性空间大等特点,公务接待标准也大多较为模糊,从而在客观上为公款吃喝的超标违规,提供了一种制度便利。

    在公款吃喝入罪之前,需要对不同级别、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官员的职务消费情况,进行一个相对更为细致、具体的界定。在公款吃喝入罪之后,只怕会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遭遇一些抵制性的因素。从目前的情况看,将公款吃喝纳入刑法的规制范围,固然能积极清除公款吃喝不是犯罪的观念误区,但如果不能尽快完善财政预算、公务消费与接待标准等一系列配套制度措施,如果不能将公务消费置于阳光之下,充分接受监督,那么,公款吃喝的势头,只怕依然难以得到有效遏制。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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