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执法监管需要狠砍三斧头

2009年11月20日 09:13   来源:荆楚网   罗瑞明
    10月份以来,宜昌市工商局东山开发区分局在食品安全监管百日执法办案行动中,三措并举规范执法办案行为。(11月19日荆楚网)

    食品安全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近些年来监管的力度越来越大,但是因为种种原因,食品安全问题仍然为人们所担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工商部门的范围更明确,责任更为重大,面临着新的挑战。

    为了履行其职,东山分局采取了三举措:一是监督执行规范自由裁量权制度,规范处罚幅度,确保公平执法办案;二是认真执行省局新禁令,规范执法干部言行,确保廉洁执法办案。  三是认真执行案件讲评制度,规范执法办案交流办法,确保提高执法办案整体水平。东山分局的三举措犹如三斧头,对得准,砍得狠。

    要贯彻《食品安全法》首先要懂法,如今是法制社会,法律得到有效的普及,工商人员光有热情还不够,还得有法律意识,那些该做,那些不该做,从那方面入手都必须合法。《食品安全法》有不少新的规定,新的创新,认真学,结合实际学,学以致用,才能掌握法律这一锐器,不盲目,不滥用,严格执法。

    “打铁先得自身硬”,法律靠人去执行,这个人必须是坚持原则,以法律为准绳,不因为是老熟人,老朋友,或者说是自己的亲戚就网开一面,更不能被一些人的小恩小惠,或者说请吃请喝,送钱送礼而拉下水,对于损害人民群众的伪劣食品,对于欺行霸市的行为,要敢于动真格,该没收的没收,该处罚的处罚,该打击的打击,只有这样,才能正确行使监督权和管理权。

    及时的总结执法经验,汇集执法中的一些问题,有利于在实践中提高真本领。执法也是一实践摸索过程,不断的提出新问题,共同研究,共同探讨,互相学习,经验就能不断的丰富,办案水平就能得到有力的提升。

    东山的三举措是在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经验,为更大范围的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提供了良好的借鉴,很值得推广。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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