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新闻发言人,要说更要练

2009年11月20日 06:58   来源:新华网   丛晓波
    日前,南京市政府推出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发言人负责本地区、本单位突发性事件及处理结果的网上通报;处理相关网帖的答复工作;研究分析网络舆情与网络事件,开展与网络媒体的联系与协调。(11月19日《扬子晚报》)

    网上民声,是政府科学决策不可或缺的参考,设置网络新闻发言人,运作好了,对于融洽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转变政府职能,意义重大。

    由于网络是把双刃剑,一些地方政府对网络的积极意义认识不足,倒是对网络传播的特性心存芥蒂。因此,尽管一些基层政府的官网,也设立了与网民互动的板块或论坛,但对于一些网上热点和网民反映的问题,经常不予表态、答复或者回复不及时。时间一长,网民对地方政府的诚意产生怀疑,通过官方网络反映民意的动力和信心,越来越少。

    南京网络新闻发言人,都是由职能部门领导或者中层干部担任,这就从人事上保证了发言的权威性。对于任何网络民意,要求发言人必须在24小时之内做出回复,无论回复内容是否让网友满意,至少这种及时快速的信息反馈,满足了公众与政府对话的愿望和要求,也表明政府重视网络民意的态度,很大程度安抚了人心,便于双方进一步沟通,共同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因此,赢得公众支持,当属情理之中。

    值得注意的是,曾经有过这样的先例:一些政府部门对于网络民意,也给予了回复。但往只是落实在文字层面,迟迟不解决实际问题。这种表面应承、背后推诿的做法,实际上变相不作为,也是政府部门与民意网络博弈的一个重要方面。

    因此,要真正贯彻好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不但要落实好有问必答程序,更要抓好奖惩事宜。对于社会反响强烈的民生事件,政府部门不能仅仅止于网上回复,还要看解决问题的实际效果,对那些办事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建立要有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如此,设立网络新闻发言人的制度才能真正发挥作用,而不是沦为“空架子”。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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