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表达应遵循基本的传播规范

2009年11月11日 06:55   来源:西安晚报   乾羽
    5日,西安临潼与高陵县交界发生4.4级地震。同一天,一则关于地震的帖子在西部网“家在陕西”版块引起网友内心的“震动”。帖子的标题是《11月5日:西安终于震了》,记录了作者的一些感悟,其中一些随意性表达和非客观描述让众多网友难以接受。帖子开头写:“今天早晨震了,西安人民盼星星,盼月亮,总算把地震给盼来了。”最后又提道:“在这个城市里,每天都上演着疯狂的拉土车,持刀的劫匪,四处猖獗的小偷。当然,还有地震。”

    “家在陕西”,表达的是一种归属感和自豪感,但是这个帖子的内容却没有让人感到对家乡的珍爱。尽管,在帖子的最后,作者若有所悟地提出:生命渺小,珍惜生命,珍惜生活的每一天吧!但是,这种感悟是建立在缺少基本立场和基本规范的情绪发泄层面上,只能让人感到一种不尊重生命,不尊重生活的态度。而且,这样的随意表达将不可避免地传递出错误的信息。这,是对西安的客观描述吗?符合西安市民的切身感受吗?答案自然是否定的。

    正因如此,随即有上千名网友对这个帖子予以了批评。对于西安网友来说,西安不仅是融合传统与现代的文明城市,更是自己安居乐业的家园。仅从发帖者“关注”的环境、治安层面来说,这个城市,获得了全国卫生城市称号,捧回了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最高荣誉——长安杯,并跻身“2009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调查推选活动”候选城市行列。浏览众多论坛,号召为西安投上幸福一票的跟帖比比皆是。所以人们才不能接受这样的说法。从某种意义上说,网友集体反驳不实信息,维护城市形象,恰恰说明对这个城市的认可和热爱。

    当然,一个城市的形象不是一个帖子就可以抹黑的,但是必须看到在网络环境下,缺少理性表达的帖子可能因为网络传播的放大作用而引起误导、误读,因为人们接收的信息可能是片面的,一旦片面的虚假的信息广泛传播,人们的认知也可能产生误差。虽然,网络媒体的出现改变了人们的话语表达,在网络时代任何人都可以成为传播消息的信息源,都可以成为掌握话语权的传播者,但是这种改变也可能造成一种负面的影响,就是每个人都可能在随意的情绪化表达中,传递出可能引起误解、误导,甚至是虚假的、中伤性的信息。

    不久前,有网友在网上发帖称陕西旬邑苹果滞销,苹果只能喂猪,引发公众质疑当地政府不作为。但该帖经调查证实为谣言,不过是发帖者自以为有创意的促销手段。如此网络“忽悠帖”屡屡出现,让我们不得不提醒那些习惯在网络上随意表达的人:网络不是可以随便吐口水的“口水吧”。网络广泛传播的属性,决定了传播时必须注意真实、客观、公共性等传播规范。其实,网络并不是不存在“把关人”,在表达中第一个把关人就是发布信息者——他们内心的道德自律和理性思维。

    在开放的舆论环境中,对于网络的多元表达,应该持有宽容的态度。多元的声音有时可以给我们带来更多思考的角度,但是,必须明确的一点是,宽容不是没有原则地接受,多元不是没有限制地表达,在任何国家与社会,关于传播都有需要遵循的基本规范。因此,在面对网络上的表达时,网友们也应该擦亮眼睛,该宽容接受的就应该宽容,该明确反驳的就应该针锋相对地辨析、引导。这种坚守表达规范与基本价值观念的外部监督与价值守望,将有助于形成恰当表达的自觉,既让网络言论呈现出多元、丰富的特征,也让网络言论的多元和表达自由得到更切实的保证。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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