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民丁先生存款时被ATM机吞去一万元,他当即联系银行工作人员后被告之要等两个工作日才能处理。随后,丁先生换电话致电客服,假称机器多吐三千元,5分钟后客服便赶到。银行解释称,吞了客户的钱,这钱在机器里还是安全的,但机器多吐了钱,就会影响现金安全。(9月9日《扬子晚报》)
丁先生的做法似乎欠妥,细思之,实属无奈之举。如果不是银行对ATM机吞去一万元安之若素,谁愿意把ATM机吞款说成是吐款?银行可曾想过:对客户来讲,两天是令人煎熬的。
银行的言行令人不能理解。客户存款,对银行来说是吸储,一定程度上,银行是获利的,银行就有义务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设身处地换位思考。遗憾的是,银行的言行过于自私,只考虑自己的利益而不考虑客户的利益。银行的钱是钱,要考虑安全,客户的钱就不是钱,就不需要考虑安全吗?尤其看到的是,ATM机吞款,丁先生又拿不到任何证据向银行举证,银行必须尽快赶到现场解决问题。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起初,银行告知“要等两个工作日”才能处理,可当银行得知机器多吐钱时,5分钟就赶到了现场。这说明,银行是有能力在极短时间解决问题的。“要等两个工作日”才能处理,分明是银行人员不把客户利益放在心上;5分钟就赶到了现场,说明储户和银行的权利和义务是不对等的,是银行利益与客户利益的失衡,是银行服务的欠缺。
丁先生的遭遇让我们又一次看到了银行垄断经营所形成的傲慢和与霸道,对这种嘴脸,百姓们广为诟病。银行不要忘了,客户就是你们的上帝,如果没有客户的储蓄,银行就没有钱,银行要开展的所有业务都将是无米之炊。银行在制定自己的规定和流程时,不能只规避自己有可能遇到的风险,倘若银行与客户的权利和义务上是不对等的,唯我独尊,客户早晚是要用脚投票的。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