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医保缴纳比例提高”能解决大病医保?

2012年09月10日 07:03   来源:武汉晚报   若夷

  人保部和全国总工会正在讨论医保缴纳比例问题,重点是个人医保缴纳比例如何提高。专家认为,目前医疗保险覆盖人群个人缴费比例偏低,个人缴费比例提高将是解决大病医保等棘手问题的良方,也有助于减轻政府和企业负担。(9月9日《中国经营报》)

  针对日前公布的“大病医保新政”,发改委官员才强调“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现在突然又传出相反的“提高个人医保缴纳比例”消息,无疑让人很是不解。

  时下我国医保“个人缴费比例”是否真的偏低吗?作为我国医保主体的“城镇职工医保”,主要是由职工缴纳工资的10%左右构成(企业8%、个人2%),2%的个人缴费看似不高,但从实际负担角度看,8%的企业缴费最终其实还是职工个人劳动支付的。而从整个社保负担角度看,除了医保,职工同时还要缴纳高达工资28%的养老保险,以及工伤、生育、失业等保险。据清华大学白重恩教授研究,中国五项社保缴费之和相当于工资水平的40%、甚至50%,在全世界181个国家中排名第一。这种沉重的职工社保负担大背景下,“医保个人缴费比例偏低”的论调,显然让人匪夷所思。

  当然,应该承认,目前职工医保之外的居民医保、新农合,个人缴费比例确实不高,基金主要来源于财政补贴。但问题是,作为整个社会最弱势群体的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对象——前者主要为未成年人和非从业城镇居民,后者为农民,简单“提高个人缴纳比例”,是否有符合其经济承受能力?而对最弱势群体提供补贴,减轻他们的医疗负担,岂非正是政府基本职责所在?

  而从财政支出角度看,目前社会保障支出占我国财政支出12%,远低于西方国家30%-50%。更不用说,在医保领域完全由财政埋单的公费医疗,实际上才是真正的政府负担。另外,从医保基金本身管理、结存率状况上看,2011年城镇基本医保基金结存率超过20%,远高于一般合理水平的10%,并不存在资金紧张不够用的问题。而2011年新农合年结存率也超过16%。

  鉴于此,笔者以为,除非能同时做到以下三点,否则“提高个人医保缴纳比例”便很难具备真正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其一,大幅提高政府支付中的医保投入比例;其二,尽快废除医保双轨制;其三,继续降低过高的医保基金结存率、不断提高其使用效率。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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