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苹果维修条款要炮轰更要依法改写

2012年09月04日 09:19   来源:齐鲁网   叶祝颐

  中国消费者协会日前通过其官方网站再度向苹果“开炮”,发表文章现次点评苹果产品维修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中消协指出,此前点评涉及的大部分问题“苹果公司并未正视和进行有效修正”。早在今年6月19日,中消协与六省市地方消协联合发布了《苹果维修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点评意见》,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近日,苹果公司回函提供了修改后的《苹果维修条款和条件》。不过,在中消协看来换汤不换药。(9月3日《信息时报》)

  从“更换旧件归公司”到“送修产品受损只赔维修费”,苹果公司维修条款确实很霸道。尽管苹果机颇受中国消费者欢迎,但是,对苹果产品的维修条款,大多数消费者都有“买得起伤不起的感觉”。

  在我看来,苹果公司维修条款之所以霸气十足,既是苹果对中国消费者合法权益缺乏足够的尊重,也是相关监管存在漏洞。中消协联合地方消协多次点评、挑战苹果公司的霸王维修条款,相关行动夺人眼球,体现了消协积极维权,为消费者代言的职能归位。消费者被欺负、被忽悠,消费者的娘家人——消协如果不发声,不仅包括苹果公司在内的商家会拿消协当“病猫”,消费者也会拿消协当“鸡肋”。问题是,消协批评以后,苹果公司收回了霸王维修条款吗?从报道来看,尽管苹果公司对中消协的炮轰做出了回应,提供了修改后的《苹果维修条款和条件》,但是,苹果公司对相关维修条款修改只是做了小范围微调,内容仍然是换汤不换药。

  因此,我认为,消协不仅要批评苹果公司霸王维修条款,列举苹果公司有多少多少宗罪,而且要积极为消费者维权,依法治“苹果”的罪,改写苹果公司的霸王维修条款。虽然《消法》已经颁布多年,但是消费者的弱势地位并没有根本改变,消费者在商家面前并没有话语权。而消协作为消费者的娘家人,也处境尴尬,消协虽然一般设立在工商局内,但它不像工商局那样拥有行政执法权与行政处罚权。因此,消协的职能多体现在开展消费知识宣传,为消费者提供信息咨询等方面。即使有消费者求助消协,消协对商家违规经营潜规则也往往停留在组织调解、提请媒体曝光的层面,对违规商家的约束作用有限。

  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消法》没有被商家信仰,消费者遭遇商家潜规则忽悠,消协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不仅消费者不满意,职能被潜规则架空的消协自身也感到“英雄气短”,于是乎,消协逐步演变为一个鸡肋式的组织。即使消费者权利受到侵害,无奈娘家人底气不足,他们往往只能跟侵权者“单打独斗”,但无论是精力上,还是经济上,个体维权成本高昂,消费者往往无法承受,所以,面对商家的经营潜规则,选择忍气吞声、保持沉默的消费者并不在少数。

  因此,我认为,消协一方面要点评苹果公司的霸王维修条款,提醒苹果公司尊重消费者权益,主动检视、修改霸王款;另一方面要提醒消费者主动维权。此外,民事诉讼法修改已获表决通过,公益诉讼主体被改为"有关组织”,消协可以考虑通过公益诉讼形式为消费者群体维权,改变消费者个体力量单薄的被动局面。如果中消协与地方消协组织都能挺直腰杆,较真消费潜规则,炮轰霸王条款,把为消费者维权当成自己的分内工作。不仅可以唤醒消费者的权利意识,感受到消协的真实存在与魅力所在。包括苹果公司在内的违规商家的霸王底气也会收敛几分。对改善消费大环境也有好处。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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