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兰和宣布,受云南巧家爆炸案被害人赵登用家人委托,将向巧家县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要求巧家县公安局就侵犯赵登用名誉权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万元,同时要求法院判令巧家县公安局登门致歉。
@白话中国:如此明目张胆地侵害死者的名誉,索赔200万不为过,还有那个用前程来担保此事真实性的公安局长应给公众一个说法。
@水间年华:如果索赔成功,公安局哪里来的200万,财政拨款还是局长自掏腰包?
@农夫邀请厅:为名誉而战,为公民的合法权利而战。
@zqwang62:支持赵家起诉索赔,反对赔款国库支付。
@休休休:赔该赔,但是漫天要价的人讨厌!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