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评论频道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反思“随手拍”,社会需要爱心,同样也需要尊重

2012年08月30日 08:28   来源:千龙网   肖畅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通过官方微博首次就自去年在微博上兴起的“随手拍解救乞讨儿童”行动发声。该局官方微博表示,自这一网民自发行动开展以来, 被拍的基本没有被拐儿童,建议“发起人一定要谨慎从事,不能让爱心廉价支付,更不能让无辜者心灵受伤。社会需要爱心,同样也需要尊重”。

  回顾“打拐”之缘起,其意义不容抹杀。“打拐”借微博发起,与媒体联动,民间力量瞬间汇集。我以为,比“打拐”本身更重要的是,要以“打拐”为契机,借此来学习参与公共事务,最终的目的是推动民间力量与政府的持续合作,乃至社会的全方位合作,这个过程的确不能只有廉价的爱心。民间力量固然有其边界,而在不逾边界、不打击民间热情的前提下,“打拐”就应考虑建立联动机制,“随手拍”的粗放阶段应该转型升级了。

  “打拐”应与警方乃至其他的政府部门进行联动,形成民间、政府的深度合作、持久合作。也就是说,要以社会综合治理来遏制拐卖现象,形成一种良性的社会全方位合作。如今的“随手拍”则很难推进这样的深度合作,它只是一种群众运动,与民间公益还有着很大的差距。“随手拍”的照片、信息放到网上,随意传播,不仅信息无法得到高效整合、甄别,而且随时会触及法律的瓶颈。

  从发现拐卖儿童案例角度看,“随手拍”确实效率低下,也容易逾越边界,但从社会治理以及民间、政府共治的角度着眼,“随手拍”抑或“打拐”仍有发展的空间,所要反思的就是如何建立联动机制,推进多种力量的合作,以及探索合作的常态模式与机制。

(责任编辑:周姗姗)

分享到:
商务进行时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观察家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