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通过官方微博首次就自去年在微博上兴起的“随手拍解救乞讨儿童”行动发声。该局官方微博表示,自这一网民自发行动开展以来,被拍的基本没有被拐儿童,建议“发起人一定要谨慎从事,不能让爱心廉价支付,更不能让无辜者心灵受伤。社会需要爱心,同样也需要尊重”。
作为源自网络的民间行动,“随手拍”在最开始的如潮掌声之后,便陷入了纷杂的争吵之中。只是,过往的“质疑”,多集中于权利、伦理等抽象层面。而公安部的最新发声表明,即便从最功利的效果论视角考量,“随手拍”也意义寥寥——当民众的爱心被广泛动员,却最终被证明做了件“无效的事”,想必会极深地刺痛那些广泛且真诚的善意。
其实,主张“随手拍”作用存疑者,早已提供了严密、有力的论证。其中尤为令人印象深刻的观点是,“相对于乞讨,将被拐儿童转卖,更为安全和高收益”。这也就是说,但凡稍有智商的人贩,都不会以“抛头露面”的方式,处置被拐儿童。遗憾或说可敬的是,公众即便知道上述“低概率性”,却仍抱持“宁可错怪一千,绝不漏掉一个”的心态,执着地拍照、上传、传播……可谓“悲壮的徒劳”!
与此同时,关于“随手拍”的目的,也随着时间有所转变:从最初的“拯救被拐儿童”,到后来“帮助儿童离开乞讨”。此一自我修正,理由充分、堪称华丽,却极少有人认真思考过“新目标”的正义性。难道为了实现某种合理诉求,就可以牺牲乞讨儿的隐私权、肖像权等私权吗?“不能以拯救之名,伤害我们意图拯救的对象”,太多人走得太远,反倒忘记了初衷与底线。
随手拍,当然能推动“儿童远离乞讨”。那些悲悯、震撼的画面,以冲击观者感官的方式,唤醒了更多人的恻隐之心。但这种“身家不够清白”的手段,终究难以持久。“给下一代起码的膳食保障、基础教育、生活环境”,乃是一个社会天然的道义责任。针对此类已有定论的议题,民众、舆论、专业机构等,大可公开、充分地讨论,合力形成笃定的公共倡议。如此,不仅可以摆脱非议,且更加直接、有力。
附着在“随手拍”之上的,那些关乎“效果、目的”的暧昧纠葛,也该加以梳理了。一方面,“随手拍”基本无助于打击拐卖;另一方面,帮助儿童摆脱乞讨,本有更能直达目的的途径。被动员起来的民众,不应为维护一己尊严,而拒绝纠偏与矫正。事实上,“民间公益”本就允许试错,特别是在权力部门“包办一切”的治理模式内,民众勃发的善意,难免需要更多时间,才能最终走上有理有节有效的正轨。
因此,纵使“随手拍”被证明低效,而那些热心“拍照解救”的网友,仍值得肯定。民间公益的水准,本就无法一蹴而就,然而一次次的试错与纠治之后,终会形成不一样的格局。权当是一次不成熟的演练罢了,所幸“随手拍”后果还在可控的范围内。
(相关报道见8月29日《山东商报》)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