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9月1日起,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州、深圳等六城市允许外地人在当地办理出入境证件。申请人只需要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暂(居)住证、高校在学证明等身份证明文件,就可在这些城市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各类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各类签注(包括首次申请、换补发证件、证件失效重新申请以及证件加注)。
“异地办护照”对生活在这些大城市的非户籍所在人口而言,无疑是一个巨大利好——不仅办理出入境证明省事了很多,而且省掉了在户籍地和居住地之间往返办证的费用。更重要的是,“异地办护照”这一看起来不起眼的新政,对进一步夯实外地人流动的权利而言,是一次不小的推进。
目前,一些大城市通过暂住证转居住证这样的改革措施,逐渐赋予非户籍所在人口越来越多的市民权利,持有居住证的外地人,在社保、医疗服务、教育等领域,正在向户籍所在人口福利看齐。但不容否认的是,对生活在大城市的外地人而言,麻烦仍然处处可见,而这种麻烦和不便,其实也是外地人权利贫困的一种体现。其中,办证必须回户籍地,就是外地人最大的麻烦之一。
相信有过在大城市暂住经验的人都很清楚,工作和生活中要办个证件或证明有多麻烦——不仅要挤出时间回老家,而且往往因为证件或证明要很多天才能办好,所以办个证往往要在老家和居住地之间往返多次,真是费心费力费钱。长此以往,外地人对居住地的归属感会变得越来越淡薄,受歧视感却越来越强烈。因此,“异地办护照”不仅实实在在方便了外地人,而且从心理上淡化了他们与居住地之间的疏离感,更进一步淡化了户籍限制所带来的受歧视感,可谓一举多得。
更重要的是,目前一些大城市关于外地人的平权举措,仍然是自由选择的试验——有的地方松一点,有的地方紧一点,并无某个领域统一的标准和规划。此次公安部在六城市推行“异地办护照”,不仅把流动的权利又推进了一步,其统一推行的特质,更弥足珍贵。
有人说,“异地办护照”虽为善政,但惠及人群有限,毕竟,需要办理出入境证明的外地人是极少数。不错,六城市可以异地办护照,的确覆盖面有限,但任何事都需要一步步推进,尤其在牵涉面甚广的户籍改革方面,公安部推行“异地办护照”,其示范作用仍值得重视。事实上,“异地办护照”自然而然会给人丰富的联想空间——这六大城市可以这么办,其他城市当然也可以跟进;出入境证件可以异地办,其他部分负责审批的证件,当然也可以异地办。更进一步,我们甚至可以设想,各领域关于外地人口的平权举措,能不能拿出落实的时间表?
行甚于言,再多的理念宣讲,都不如一项具体政策。由点及面、循序渐进,沿着这条方向正确的路走下去,流动的权利总有一天会被彻底夯实,而在这条路上,任何起到推进作用的善政,无疑都值得给予掌声,“六城市异地办护照”,正是这样的善政。
(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10版)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