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5万餐费 民众何时能对三公消费拥有知情权?

2012年08月23日 08:33   来源:大河网   冯文杰

  昨日,浙江省余姚市财政局在一家饭馆的5万余元餐费转账支票引发关注,网友认为财政局一次性消费5万元餐费,已超过政府接待的消费标准。(2012年8月22日新京报)

  当有记者表示要了解该局上半年的接待费用支出时,却被该局的办公室主任一口回绝。

  有时我就在想,我们的党和政府一直都在提倡社会民众有知情权。但为什么我们的社会民众只想了解一个单位的一段时间的公款吃喝情况就是这样的难。

  在此,我不禁要试问一下,政府的财政支出,我们社会民众究竟何时才能真正的拥有知情权?

  不可否认的一个社会现实是,一些领导干部们会借着公款吃喝的名义暗中大搞敛财挣取不义之财。明明在酒店吃了一万元钱,但有些人却与酒店老板合谋,报账时报他十万八万,大吃回扣,满足个人私利。虽身边人心知肚明,但大多都碍于领导身份不敢明言。

  社会现实中,大多单位都只是一把手说了算,至于一个单位的账务,领导让给别人看,别人才有看的资格,不同意的话,民众是根本就没有资格知情的。所以这才致使一些单位的领导特别的霸气,就像这件事情中,这位办公室主任就敢当面回绝记者想要了解半年的公款吃喝情况,那简直就是不可能的事。

  作为我们深深所爱戴的父母官们,他们如何支配我们全民的血汗之钱,如果民众们没有知情权,没有监督权,那么这能符合我们的国情吗?人民还能真正当家作主吗?社会还能公平正义吗?

  我们的社会决不允许任何贪赃枉法之人暗中吃掉我们全民的钱财,中饱私囊,致全民利益于不顾,损公肥私,腐败至全民所痛恨之地步。我们的社会,如果继续任由某些不法之官为非作歹,不对其进行严厉惩处,那么长此以往,社会将会更加地不和谐不稳定。作为财政的每一笔支出,希望社会民众尽早拥有知情权,只有社会民众真正地可以监督政府,监督官员,才能遏制社会上一些官员的腐败风气。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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