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丈母娘”骗保?都是金钱惹的祸

2012年08月17日 06:43   来源:荆楚网   蔡玉军

  “你们听说没有,尹定前居然和‘丈母娘’结婚了”,前段时间,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赵场镇长江村黄金塆组的村民都在议论本村的一件“稀奇事”。可这稀奇劲儿还没有过,尹定前又和“丈母娘”闪电离婚,并和前妻复婚了,真是让村民云里雾里不知所以。更让村民目瞪口呆的是,没过几天,尹定前走进派出所自首了。(《检察日报》8月16日)

  俗语讲: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为了骗取拆迁费和缴纳养老保险费补偿,这对夫妻“离婚、结婚、离婚、复婚”的做法令人咂舌,最后只能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真是荒唐至极。

  得知宜宾市政府建设临港经济开发区,这对夫妻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算盘”打的很精细,可惜没有用到正经地方,只想如何钻政策的“空子”来满足自己的私欲,做出先离婚再娶77岁“丈母娘”的荒唐之事,看来针对此种情况,有关部门的政策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起码要让别有用心之人无机可乘。

  诚信,是做人、做事的基本准则。话虽如此,利益诱惑摆在面前时,不为其所动能有几人,何况一些人都存在“公家的便宜不占白不占”的思想。反过来看看这对夫妻,他们可谓是绞尽脑汁,才想出自认为很“高明”的一个做法,冒天下之大不韪去迎娶自己的“丈母娘”,金钱利益的驱使之下,做人的基本底线已经荡然无存。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娶“丈母娘”骗保的做法很荒唐,更值得反思。大家常讲,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如果我们的各种社会保障体系非常完善,想必这对夫妻不会这样做。骗保的行为违法,既然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很荒谬,前去公安机关自首,这是一个不错的选择,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让娶“丈母娘”的话题成为新闻,这类新闻应该少些,最好没有,这样的新闻即挑战人们伦理观念,又会让人产生消极的情绪,“活在当下,阳光心态”这才是和谐社会之所需。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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