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绿色基金会发起近20年来首次义捐活动,称获捐资金将用于城市景观林带建设。媒体称发起义捐是因为政府财政绿化经费未到位。对义捐网友支持者寥寥,网友称“作为纳税人,我已经纳税了。”官方回应称并非因绿化资金不足发起活动。该活动目前未收到捐款。(8月1日《晶报》)
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判断市民“冷脸”相对植树募捐是否妥当,要看募捐的理由是否充分。关于发起募捐的理由,发起方先后有两种版本:旧版本,有媒体报道称,政府财政原本计划投入的5.7亿城市绿化经费,由于无法全部到位,部分经费需要社会筹集解决;新版本,作为“指导单位”之一的深圳市绿化委员会负责人称,募捐的出发点是为了鼓励市民参与绿色建设,完全是民间行为。
如果前一种理由属实,那么就是为了完成城市绿化任务,而让捐款来为财政缺口“填窟窿”,这显然是有失政府之责的行为。主管部门承担的城建工作是行政职责,市民义捐是民间慈善行为,性质完全不同的活动之间不该有“交集”。用网民的话来说“作为纳税人,我已经纳税了”,市民对政府完成了纳税的公民义务,政府就该不折不扣地履行自己的职能。政府份内的城市绿化工作,无论是人力、财力、物力上出现怎样的困难,都是政府部门之间需要自我协调、自我克服的问题,与市民没有关系。
如果后一种理由属实,理论上倒是极为通顺。然而,既然是公益活动,却得不到深圳市民的认可和支持,莫非是市民们太抠门?事实上,作为一座经济发达、风气开放的现代化城市,深圳市民一直热衷慈善事业。在2011年发布的首届“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评比中,深圳市荣获慈善综合指数第一名的殊荣,是人均社会捐赠额最高的城市。全国最慷慨的深圳市民,为何扭脸之间变得“一毛不拔”?
既然深圳市民“不缺钱”也不缺爱心,植树募捐活动遭受他们的冷遇,恐怕根子还在缺乏号召力上。绿基会要从自身多找原因,在成立二十多年的工作中,在发动组织公益活动中做了多少工作,在公益植树活动中做了多少贡献,在与市民沟通互信中作出了多少努力?
对于网络上几乎一边倒拒绝捐款的声音,深圳市城管局一位工作人员认为,“市民有权利选择参与或不参与义捐。”这种尊重市民决定权的态度值得肯定,但还需要更积极的延伸和发挥,那就是推动公益事业发展的根本动力问题:作为民间行为的公益活动,其发展前途和希望,在于充分发动公众的积极性、主动性;而发掘公众参与公益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在于充分尊重公众的主体地位,在于充分尊重普通群众的选择权、决定权。
深圳植树募捐遇冷,启发我们去认识到,作为政府部门参与指导和组织的公益活动,无论其发起理由多么充分、多么正确,首先要放下行政命令的“官架”去贴近公众,要以公开、透明的活动形式去取信于公众,要以扎实、有效的活动成果去取信于社会,否则,最慷慨的公众也会显示出最吝啬的一面,这是公众的权利。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