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太和县市民反映当地拟通过财政奖励一家酒店1500万元。27日,县商务局有关人员称,奖励是按县政府文件执行的,目的是吸引投资。(7月29日《京华时报》)
据称,2009年在这家酒店建设前,太和县政府就出台有关规定,在太和县投资建第一家五星级大酒店,政府奖励2000万元,四星级大酒店则奖励1500万元。这样做是为了吸引投资,带动地方经济发展。
为鼓励企业来本地落户,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给予政策上的倾斜并无不可,但是以公共财政发奖金则根本没有必要。
于投资者而言,落户与否,需要对当地的经济社会状况作全面考察后才能作出决策,归根结底取决于市场规律。如果当地环境让酒店没有赚钱的可能,不适合酒店的生存和发展,政府发再多的奖金也请不来酒店,反之,挡都挡不住。
因此,要吸引更多的项目落户,功夫还得花在培育一个良好的经济环境上。然而,毋庸讳言,目前不少地方官员急功近利,为拉来投资,不惜如此“短平快”地重金引诱,拉来以后“水土不服”的并不鲜见。说到底,如此招商引资的真正目的,无非是为“政绩”加分,比如四星级、五星级的酒店,容易成为显眼的“政绩”招牌。从这个角度看,太和县的这一做法,与其说是奖励星级酒店,不如说是奖励官员自己。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