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取款机”害了“平凡”的幸福

2012年07月22日 07:58   来源:红网   陈谊军

  据7月21日《北京晨报》报道,作为北京植物园财务科的出纳,月工资不到4000元的黄浩,平日却开着路虎越野车,和朋友外出旅游从来都是他买单。从2006年到2010年,黄浩几乎把植物园当成了自己的取款机,贪污公款470万余元。昨天,黄浩因贪污罪被北京市一中院判处15年有期徒刑。

  无意中,他发现了“生财”之道:从2008年8月开始,黄浩买了6张身份证复印件在银行开了工资户,每个月往这6张工资卡里打钱,共从单位虚开了470万余元。而这笔巨款黄浩则用来买了路虎、高尔夫和宝马的minicooper三辆车,又买了价值十几万元的手表。还请朋友去各地旅游——这样的“享受”生活,令人羡慕么?其实,自从伸出不义之手后,得到“享受”与“阔绰”的同时,这也为以后的“痛苦”埋下了伏笔。

  不是自己的不能取,不能够拿的绝不拿。事实上,自案发后,一切的“享受”化作了令人唏嘘的结局:黄浩的父亲是普通的退休工人,直到接到单位的电话,才知道儿子“捅了这么大娄子”。案发后,老人卖掉了一处房产,替黄浩还上了单位的261万元。然而,这一切不足以让罪行的惩处消弥,黄浩还是被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这样的教训,又当令多少人深思?

  面对欲望,当有理智与清醒。诚然,每一个“凡人”的心中都会有欲望滋生。可以说,向往豪车、豪宅、名表以及逍遥旅游等,都是“人之常情”——然而,这些物质层面东西的获取,必须与违法乱纪格格不入,必须是法律所允许的,必须是劳有所获的体现。否则,借用权力之便或者是滥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捞取这些与自己合法收入不匹配的“奢侈”,那是把自己往深渊上送,往牢狱里送。与其说是“享受”,不如说是为自己种下明日的“毒果”。在“吞食”到自己所种“毒果”时,那些“阔绰”的“享受”又是何等的讽刺?

  平平淡淡才是真,平平凡凡也幸福。莫让“取款机”害了“平凡”的幸福!北京植物园一出纳贪污公款470万购豪车名表获刑为每一个人敲响警钟:切莫让贪欲牵着“鼻子”走,切莫让“享受”冲昏了头脑,切莫让失衡扭曲了心理,我们坚守每一天每一时的“平凡”,坚持让手更自觉,让头脑更清醒,让灵魂更洁净,那就是对自由的坚守,对亲情的坚守,对幸福的坚守。

(责任编辑:李志强)

商务进行时
    观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