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建网站“炒作负面信息”,2年敲诈官员10余万。搭建网络论坛,专门盯梢网上政府部门及个人负面信息,进而敲诈。广东省首例网络删帖敲诈勒索案在化州市法院一审公开宣判。王某权、梁某荣、梁某新等三名被告人以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四年和三年六个月。查阅判决书显示其中两名被告曾是新闻记者和老师。论坛开设期间,化州市政府、市国土局等多个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曾被敲诈勒索过。(7月21日《南方都市报》)
自建网站“炒作负面信息”,堪称是网络时代的“新生事物”。通过网络来对官员进行监督和曝光,效果非常显著。由于网络的透明度和传播便利性,自“天价烟局长”周久耕开始,近年来不少知名贪腐案件都因网络曝光而得以暴露。毋庸讳言,“上访不如上网”已然成为很多普通公民的共识;不少“屁股不干净”的官员也不可避免地产生了“网络恐惧症”,“不怕纪委查,就怕网络曝”。正是看到了这里边存在的“商机”,自建网站“炒作负面信息”的做法应运而生。
很显然,王某权等三人“炒作负面信息”是为了敲诈勒索牟取暴利,并不具备正义性,受到法律的严惩纯属咎由自取。然而,此起号称“广东省首例网络删帖敲诈勒索案”的事件,却并不能随着案犯被判刑而画上句号,值得我们反思的地方至少还有两点:其一,那些被敲诈勒索的官员,到底有何“小辫子”被敲诈犯揪住?这里边有没有贪赃枉法、违法违纪的严重问题?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他们之所以乖乖“花钱消灾”,说明心里有鬼。是否也该顺藤摸瓜查上一查?其二,某些官员的“负面新闻”已经成为别有用心者敲诈的由头,可见并非什么秘密。敲诈者都能掌握的情况,“相关部门”是一无所知,还是明明知道却“睁只眼闭只眼”?相关监督制约机制是否亟需改进?
苍蝇不叮没缝的蛋,而正是那些有缝的“臭蛋”、“坏蛋”的存在,才给苍蝇创造了滋生和生存的环境。基于此,被敲诈的官员更应该引起关注和重视。如果只严厉打击敲诈者,却对某些人为什么会被敲诈置若罔闻,说轻点是不负责任;说严重点,是否有官官相卫、为“臭蛋”和“坏蛋”变相提供保护伞的嫌疑呢?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