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将“天价烟企”推上道德审判台(图)

2012年07月19日 08:25   来源: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练洪洋

漫画 沈海涛

  近日,一位烟草零售商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自己所销售的天价烟主要在官员中流通,因为官员收礼时一般不敢收真金白银,但天价烟方便变现。烟草商还表示,为了满足官员需要低调的特殊要求,厂家会附送白盒或普通烟盒的包装,方便他们装天价烟。(7月17日《中国经济周刊》)

  资料显示,在高档烟当中,红河·道2500元/条、真龙(盛世)2300元/条、南京(九五至尊)2000元/条,也是说农民一年种地收入也未必扺得上一条“天价烟”,或者大学毕业生一个月工资也只够官员半个月的烟钱!痛苦因比较而生,要老百姓对这种腐败保持“适度容忍”,难矣。

  其实,“天价烟”不只用来吸,哪怕官员本人不吸烟,“天价烟”也照收不误,何也?收了再卖,一来一去,钱财到手,又比直接收钱更“文明”,不着痕迹。“天价烟”成为货真价实的“腐败道具”。官员腐败,天怒人怨,自不待言,而那些主动迎合、诱导,并为腐败制造“道具”的企业呢,是否也应该被推上“审判台”?

  有人说,世界上再也找不到比我国更媚官,主动迎合腐败的企业了。确实,一些“天价酒”、“天价烟”等“天价”产品的企业,就专走“特供”路线,专门为某些群体或部门生产“特供产品”。为“天价烟”提供伪装,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为腐败打掩护!

  也许,企业为腐败提供“道具”,助长腐败之风,并没有犯法,但这种企业无疑是不道德的,是应该受到谴责的。市场经济的开山鼻祖亚当·斯密留下了两部巨著:《国富论》和《道德情操论》,隐喻市场经济不仅是法制经济,也是道德经济。企业的道德范畴很广,社会责任便是重要维度之一。主动迎合腐败,为腐败提供机会,并从腐败中获利的企业,便是缺乏社会责任,缺乏“道德血液”的表现。这种企业获利越丰,对社会的潜在危害越大,离公众的要求越远。所以,对这种企业,全社会要群起而攻之,用强大的舆论压力去约束它,催促其迷途知返,早日走上正道,堂堂正正做企业,清清白白赚大钱。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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