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载,最近广州多个城中村的租客被房东加倍收取水电费、垃圾费,对此,有出租屋管理中心表示“没有管辖权限”,供电部门称“不属其管辖范围”,供水部门建议“自行协商”,物价部门则表示“暂无相关文件可供查处房东私下提价”。
不可否认,城中村的水电问题有历史根源。当年由于城乡公共投入的差异,那里的供水供电可能本身就是村集体出资的,因而收费也比较复杂。近年城市化步伐加快,城中村纷纷改制,但公共设施的配套、公共服务的投入却未必能同步,林林总总的水电收费问题可能就是“后遗症”之一,也难怪某些部门摆出“插不了手”的无奈姿态。
但出租屋水电费如此离谱,问题如此普遍,职能部门完全置身事外也是说不过去的。比如物价局既然呼吁租客投诉,称乱涨价可没收违法所得,甚至处以5倍罚款,那么,对屡屡见诸报端的租客投诉,物价局有无追踪查处?究竟有几位房东因乱涨水电价而被罚过?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在实行阶梯水价、电价之后,城中村水电价格趁机飙涨的不止广州一地,深圳、郑州等也如是。租客非但没从“阶梯”中获益,反被狠宰一刀,这不由让人深思,到底是什么令他们“躺着也中枪”?
众所周知,实施阶梯水价、电价的一个前提是“一户一表”,但许多城中村只做到一栋楼一个总表,未细化到每个租户,收费时只能按总表“计大数”,由此往往造成“被阶梯”“被涨价”。而城中村租客多为外来人口,是打工族中的低收入群体,对基本生活物价变动极为敏感。如今水价大涨、电价“阶梯”,再加上房东借机“搭涨”,试问,某些公共政策的出台,是否充分考虑到城中村的复杂状况,以及对居住于此的庞大草根群体可能造成的影响?
城中村水电费畸高的问题不能再放任下去了!当务之急,一是水价、电价等政策能否根据城中村“一户一表”尚未完善的现状做出适当调整,细化政策,或出台相应补救措施?二是物价部门应该对出租屋水电价收费行为进行规范,对乱涨价房东予以查处!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