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应“一高一低”

2012年07月07日 08:00   来源:羊城晚报   胡 刚

  报载,广州冼村改造安置地块的规划最近公示,容积率超过6,堪比杨箕村。联想到林和村、猎德村的改造,“高容积率”成了城中村改造备受关注的话题。

  城中村如何改造,一直是令政府头痛的难题。在当今城市利益多元化的格局下,改造的原则应是找到多方利益的平衡点。即是说,从村民、村集体、开发商、城中村周边利益相关者以及城市政府的多方利益博弈中,通过充分的协商谈判,达成各方都能接受的方案。“强拆”这条路是越来越行不通了!

  城中村改造要满足村民的合理需求。本来这片土地就是村集体土地,城市化过程中,他们失去了土地,而且是永远地失去了土地,面临这一代和下一代工作、生活等的转型,困难会很大,获得多一些补偿是应该的。

  由于我国特有的农村集体土地制度,以村集体为主体的改造过程中,村民们内部利益的平衡也是亟须关注的大事。虽然现在城中村改造主体不是政府,政府从中抽身了,但城中村改造并不完全是村本身的事,政府不能回避矛盾,维护社会公平的功能不可缺位。保护弱势村民合理合法权益,则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城中村改造对整个城市发展是有益的,这是城市最大的公共利益,但如果过度退让,突破城市一些硬性控制指标,就会影响到“城中村”周边单位和居民的利益,造成片区交通、环境、给排水、教育、医疗等资源超负荷,带来人流、车流的高度集中,令城市面貌受损。但当前这部分公共利益还没有一个合法的组织机构来表达。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现在村民的利益相对过去来说得到了政府重视,但周边公共利益受损如何来弥补?这一问题还没进入政府视野中。当然现在“城中村”改造难题太多,没人提出来,政府哪有空去考虑这一问题?

  如何破解“城中村”改造难题,我认为目前一些村的高建筑密度和高容积率的“双高”模式并非好办法。我们或许可以走高容积率、低建筑密度(建筑密度低于25%)这条“一高一低”的改造道路。上个世纪,世界著名建筑师柯布西埃提出在300万人口城市中心地区,建设24栋60层高楼,楼宇之间有大片绿地,通过对大城市结构的重组全面改造城市,希望以物质空间的改造来改造整个城市社会,值得我们重新审视。

  目前北上广一线城市,土地资源越来越稀缺,建筑往空中发展、走“立体城市”模式可能是必然选择。超高层建筑可从功能上满足居住、工作、购物、娱乐等多种功能,可较好地解决村民就业、生活及社会交往等问题。现在广州已跨入地铁时代,在地铁口周围建大型“城市综合体”将是今后城市发展的一种主要空间形态。(作者是暨南大学教授)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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