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康:企业的税外负担也要减

2012年07月19日 07:04   来源:人民日报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 贾 康

  除了结构性减税,还必须努力减少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税外负担

  受经济增长放缓、结构性减税等多重因素影响,今年上半年全国税收收入增幅大幅回落,出现了已多年未见的税收增长与GDP增长基本同步这样一个新变化,说明结构性减税的效果正在逐步显现,而且上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财政收入占GDP比的恢复性不间断回升过程有可能告一段落。

  稳增长不仅是当务之急,而且也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对于稳增长我们有一定的信心,也有应对经济下滑的手段。从目前的形势看,三季度能有较大把握出现企稳局面,调控中的关键是要考虑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刺激作用,如何在结构导向上强化与合理化,进而更好地追求增长质量的提高。

  虽然今年的税收增长已经明显不如过去几年,与非税收入合计的财政收入的增速也降下来了,但上半年全国财政收入仍同比增长12.2%。按照今年的预算要求,财政收入增长目标是在9.2%左右,上半年财政收入增幅仍然是在预算指标之上。因此,今年全年财政收入完成预算目标不会有太大问题。

  在当前经济增长放缓的情况下,积极的财政政策应发挥更大作用,为稳定经济增长提供有力的支撑。下半年,进一步推进结构性减税,仍是积极财政政策的重点和亮点。当前,要特别注意完善结构性减税的操作方案和实施细则,酌情扩大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范围,减少流通环节税收和费用,抓紧抓实减轻小微企业税负方面的工作。

  已经启动的营业税改增值税改革试点,是结构性减税的“大动作”,应该积极向前推进。此外,对于企业的自主创新等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研发投入,应该具体落实所得税抵免等税收优惠。同时,在进一步实施结构性减税的过程中,应特别重视、努力减轻中小微企业的税外负担。现在很多小微企业反映强烈的负担问题并不是税内的,而是税外的。所以在结构性减税之外,必须努力减少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税外负担,尤其要严正法纪,打击惩处某些公权单位权力环节向企业变相索贿的腐败违法行为,让“全面降低企业负担”和反腐败、深化改革成为结构性减税的大配套措施。这样才能真正给企业带来更多的实惠,支持中小微企业在公平竞争中做大做强。

  此外,深化金融改革,进一步解决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机制问题,也是重要一环。必须积极探索如何有效地通过创新政策融资机制和加大政策性金融对中小微企业的倾斜支持力度,来合理地、可持续地拉动商业性金融跟进,一起形成合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本报记者 李丽辉整理)

(责任编辑:年巍)

商务进行时
    观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