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改革,不能自己监督自己

2012年07月16日 07:33   来源:人民日报   余 群

  7月1日,北京、深圳两个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启动取消药品加成的医药分开改革,并以取消药品加成为突破口,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这种策略的选择正是因为我国长期以来医药不分的体制。

  医药不分的原因是医药难分,是医疗卫生投入体制缺陷造成的。公立医院由政府举办,但在以药补医体制下,经常偏离公益性方向,由于监管者也是政府自己,医药不分被拖成了痼疾。因此,公立医院改革,首先要厘清办医者和监管者的职责,实行职能分开,由两个部门分别承担,才能真正解决医药不分、“以药补医”的难题。

  公立医院由政府举办,具有三种核心特征。它们是政府医疗卫生制度的执行者和医疗服务的提供者,具有公益性;是药品这一特殊商品从生产环节“跳”入消费环节的实现者,具有商业性;是医疗服务提供与医疗服务消费关系中的主导者,具有权威性。

  医院的医疗行为,既是体现公益性的技术服务,又是体现劳动价值的收费服务。这就容易造成医院医生的两面性:一面是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让人心存敬仰;一面又是坚守交换原则的“商人”,让人担心诚信。

  在管办不分体制下,政府无法界定清楚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和非公益性,市场化和非市场化。原因就是管办不分体制使政府不能有效行使对医院的监督管理职能,导致了监督缺失。政府公益性的办医方针,也无法得到有效贯彻。

  所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的方向,就必须坚持管办分开,加强对医院运行的监督管理,保证医院行为能够体现政府医疗卫生目标,不偏离公益性办医方向。

  政府办医,当然要管医,才能保证政府医疗卫生目标的实现。坚持管办分开,不仅是医改的方向,也是科学的制度设计。让两个部门分别承担政府办医职能和监管职能,对医院的监督管理必然加强,医院才能真正回归公益性。

  (作者为安徽省发改委、医改办副主任 本报记者李红梅采访整理)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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