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廖丹的家庭遇到了困难,其贫困也是实际情况。但贫困不能成为实施犯罪的借口。试想如果贫困可以成为实施犯罪的借口,那么所有贫困的人都去骗、去偷、去抢,那这个社会将成为一个无序、混乱的社会,社会上所有的人(包括贫困人口)都将处于一种极其危险的境地。
而且,廖丹情急之下的这个权宜之计,看似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客观上也救了当下的一时之急,但其实是不明智,也是不可取的。由于廖丹的行为侵犯了医院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因此理应受到刑事处罚。当然,因为廖丹的行为的确存在一定的社会背景,且考虑其家庭的客观困难,应当对廖丹依法考虑其是否存在自首、如实供述和主动赔偿等情况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无论其最终被判何种刑罚,都必然会对廖丹的家庭带来巨大的影响。家中的顶梁柱被判处刑罚,会使现已贫困的家庭更加捉襟见肘,情况更加窘迫,其妻子的治疗也势必会受到影响。
面对贫困,并非走投无路没有其他办法可想。随着我国社会保障体制的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和公益捐助等相关制度也日益完善。廖丹面对贫困,完全可以去求助于政府和社会,可以到社区申请援助,可以请求医院减免相关费用,还可以通过媒体寻求社会捐助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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