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河南中牟县称“43辆公车拍卖39万元”因车型差、车况差。网友爆料称此次拍卖的评估公司负责人钟某,也是此次拍卖公司的拍卖师。按照有关规定,评估公司、拍卖公司必须互相独立,目的是防止提前透露标的机密,出现串标现象。(7月14日 人民网)
减少公车,按说是件值得提倡的事儿。可是在公车拍卖过程中,出现了评估公司拍卖公司合二为一的丑闻,这种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的做法,实际上损害的是国家利益,伤的是民心。公车卖成了废铁价,政府监管难道坐视不管?还是有监无管?或者等着分羹?!
有道是:超编公车遭拍卖,好事大家该称快。评拍竟然出一家,贼心觊觎国家财。另有诗为证:
都说艺多不压身,会“评”会“拍”更惊人。国有资产“艺术”掉,监管部门该追问。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