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昨天向即将出征伦敦的中国军团“悄悄”颁布了奥运奖励制度:凡中国运动员在伦敦夺金,都将获得50万元的奖励。按照以往经验,夺金运动员除可得到国家奖励,回到各省市区后,还可得到相应奖励。(7月14日《潇湘晨报》)
对即将出征伦敦的中国军团而言,这似乎是一支“兴奋剂”。要知道,这可是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啊,别说为国争光,单就这沉甸甸的奖金,奥运健儿没理由不掀起“夺金”大战。只不过,中国奥运冠军奖励如此“大手笔”,恐怕也让世人见识我们“不差钱”的阔气。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奥运冠军之所以要奖励,恐怕正是基于这一理念。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奥运冠军不可能随随便便获得,这些英雄当然需要奖励。不过以何种方式奖励、奖励多少钱为宜。这就值得商榷了。
同为奥运冠军,这回50万元的重奖金额,是北京奥运会金牌奖金的两倍,达到历史新高。这公平合理吗?1984年,为中国射落一枚奥运金牌的许海峰,国家发给他9000元奖金,不照样过日子吗?奥运冠军奖金28年涨82倍,这种“钻钱眼”式的奖励模式,是否也该“升级换代”了?
没有金刚钻,难揽瓷器活。奥运冠军不是“奖”出来的,而是日积月累“苦”出来的。就算重奖能起到“刺激”作用,但无论是精神奖励,还是物质奖励,都应适可而止,甚至要量力而行。毕竟金钱不是万能的,这方面,英国人就为我们上了一课。英国奥委会日前宣布,对于今年在伦敦奥运会上赢得金牌的运动员,他们不会给予现金奖励。随后英国政府也表示,不会给获得奖牌的运动员现金奖励。难道,英国运动员因此就不争夺奥运冠军了?
英国奥委会一位发言人说:“我们认为经济上的回报不会激励运动员登上领奖台。英国国家队的运动员需要有着对运动的热爱和执著,最重要的是,他们渴望代表自己的国家在世界最伟大的体育舞台——奥运会上,发挥出最好的水平。”原来,奥运冠军不奖励,这个也可以有。中国奥运冠军奖励越来越高,肯定不是明智之举,更非上上之策。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