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控“三公经费”的口子越收越紧了。7月9日,国务院公布了《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这是我国首部专门规范机关事务管理活动的行政法规。条例规定,政府各部门应当采购经济适用的货物,不得采购奢侈品、超标准的服务或者购建豪华办公用房,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规模和比例。违反条例者可相应给予警告乃至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看一个政府是否乱花钱,“三公经费”是一面明镜。“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而这也是腐败现象最为突出的领域之一。长期以来,从中央到地方三令五申缩减“三公经费”的举措并不少见,但似乎未能立竿见影,关键就在于缺乏有效的约束力。此次国家立法严控“三公经费”被视为“动真格的”,推进这一痼疾的根治又实实在在向前迈了一步。
2011年可谓我国“三公经费”公开的破冰之年,中央部门“三公经费”账单逐一公开,接受大众监督。一石激起千层浪,公开时间谁先谁后、公开数字谁多谁少、公开细节谁宽泛谁细致,都成了公众评头论足的话题。在此过程中,领先公开账单、账单公布较细的部门受到赞许,拖延公布时间、“三公经费”过高的部门遭到质疑。公众显然不仅仅满足于围观,从希望公开,到希望公开得更详尽,希望法律法规的护航,希望落到实处的问责,公众的每一点期盼都在推动这项政策持续走向深入。
条例的公布,让“三公经费”公开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可算是一个阶段性的标志性事件。而切实发挥“三公经费”公开的作用,还有一系列工作要推进,这既有赖于有关部门的自觉,又需要公众持续的关切。
“三公经费”的公开,旨在遏制政府大手大脚花钱的习惯,因此不仅要把总账“晒”出来,还要具体反映出某一笔费用是怎么花的,这就需要未来在条例的细则中加以细化。只有当公款消费者意识到眼前的消费明细单有朝一日会“晒”到亿万公众面前,他们出手阔绰的毛病才会改一改。
面对“三公经费”公开,不少部委和地方政府羞羞答答、拖拖拉拉。推进对已公开的“三公经费”的真实性、合理性以及合法性的审查,显得尤为必要。由此,不但能杜绝数据“被修饰”的可能性,还可发现“三公经费”制度运作中的问题,探讨改进的良策。
没有严格的问责制,“三公经费”公开制度就可能流于形式,以至于“几十个红头文件管不住一张嘴”。此次条例虽然作出了问责的规定,但能否真正落实到人尤其是“一把手”身上,是此项政策能否发挥实效的重中之重。“三公消费”奢侈之风难于根治的一大原因就在于违法成本太低,很多事件曝光后都不了了之,只有当官员们头顶的乌纱帽与“三公消费”相联系,一些人就不得不在乱吃乱用时多掂量掂量了。
我国“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实践刚刚起步。去年,有些部委延期公布“三公经费”,有些则选择临近周末甚至下班后才公布,以图尽可能少“挨骂”。虽然公众对挤牙膏式的“三公经费”公开颇有微词,但是无论如何,我们都应该为财政信息公开而鼓掌。
随着“三公经费”公开由中央到地方的层层推进,困扰社会已久的公款奢侈消费之风或将有效遏制,政府公信力也将得以提升。而从“三公经费”公开到公费医疗、部门福利公开,从政务公开到党务公开,从机关单位信息公开到党政干部财产公开,信息公开的内容和领域还可以不断延伸。在此过程中,公众不仅需要持续地“挤压”,也需要足够的耐心,有关部门则应当直面问题,更诚恳地倾听“挑刺儿”的声音。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