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公务接待细则可借鉴

2012年07月07日 07:56   来源:合肥晚报   晏扬

  为扭转公务接待中的不正之风,温州市委市政府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在公务接待中推行“三严四禁”,即严格执行工作餐制度、公务卡消费制度、公示报告制度,禁止午餐饮酒、同城接待、超规格接待、经费超支。为此,该市纪检监察部门还专门制定了实施细则。

  (7月5日《温州日报》)

  从报道看,温州的公务接待细则确实很“细”,这种细致或许体现了一种诚意和决心。比如:工作餐每人每餐不得超过60元,陪餐人员不得超过客人人数,公务接待情况要逐月公示等。同时,对违规者也有详细的处罚条款,比如违规两次的,主要责任人要停职检查等。

  尽管如此,这些规定仍会受到一些人质疑,主要是质疑它能不能得到落实。但是,就我而言,一向愿意以积极态度评价这些修修补补的举措,乐意给每一种致力于遏制三公消费的措施送上掌声。拿温州市规定来说,即使能够落实50%,那也能节省公款无数。有人总是强调说,遏制三公消费的治本之策是通过体制机制建设约束权力。这话当然没错,但又显得空泛。一方面,所谓体制机制是什么?它就是由许多具体规定、措施构成的,没有一个个并不完善的规定和措施,就没有所谓可以约束权力的制度;另一方面,寄望于体制变革遏制三公消费,如果说这是“仰望星空”,那么在体制变革到来之前出台一些具体规定、措施遏制三公消费,这就是“脚踏实地”,两者都很重要,不能只“仰望星空”而不“脚踏实地”,那样只会陷入空谈。

  依我看,这些规定虽不能治本,但能在一定程度上治标,总比“标本皆不治”要好。从这个意义上讲,温州市的举措至少具有参考借鉴价值,值得在各地推广。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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