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误读了“国务院三年禁止吃鱼翅”

2012年07月04日 07:28   来源:中国青年报   殷国安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已正式发函(国管函(2012)21号)给丁立国,对他联合30多位人大代表提出《要求制定禁止公务和官方宴请消费鱼翅规定的建议》表示感谢和支持,并表示有望在三年内发文规定公务接待不得食用鱼翅。(中国网络电视台7月2日)

  这条新闻引起许多网友异议,他们普遍认为,吃鱼翅的禁令立刻就可以发出,为何要等3年?甚至有人愤懑地问,公款吃鱼翅还可以再吃3年?

  确实,发一个禁吃鱼翅的文件,几天工夫就可以完成,5天之内就可传达到我国每一个最基层的政府,为什么还需3年?这个效率也太慢了吧?不过,细读一下具体的回应内容,又觉得不无道理。

  人大代表提出禁吃鱼翅的议案,一是为了保护海洋生态平衡,二是为了制止公款吃喝。禁吃鱼翅了,那燕窝禁不禁?高档酒禁不禁?于是,就发生了连锁反应。这就需要综合研究公款接待的管理制度,而把这整个接待制度安排好落实好,确实需要一定时间。是否需要3年当然很难说,但公款吃喝都几十年了,问题愈演愈烈,发个禁吃鱼翅令没那么难,可要完善公款接待制度就比较难了。

  另外,发出禁令容易,落实就不容易了。一方面,要从预算监督上实行源头控制,配合财政部门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经费的规模和比例,从经费预算和财务报销渠道限制鱼翅等高档菜品开支;另一方面,对违反禁令的行为进行事后惩戒,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做好对公款大吃大喝行为的监督和惩处工作,将公款大吃大喝行为纳入行政问责范围。要将这些全面落实,确实不容易。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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