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民服务”这几个字中国人都不陌生,他们经常金光闪闪地出现在各地政府部门的显要位置。但能上墙的话不见得能入心,在四川仁寿禄加镇,老百姓当真拿自己当主人跑到公仆食堂花钱吃顿饭的话,事情就大了。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6月29日报道,2011年12月28日,仁寿禄加镇农妇黄满云和25位村民去镇政府办事,因为相关事宜要等到下午才能办,26人便与镇政府食堂大师傅商定,他们自己付钱在食堂吃顿午饭。可今年1月4日,派出所以“带头将镇政府食堂饭抢光致政府工作人员午饭没有饭菜,严重影响政府正常秩序”为由,将黄满云拘留15天。黄满云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处罚。
派出所的说法,有几处颇令人困惑。
其一,什么叫抢?看过电影电视剧里面日寇、土匪、黑社会的恶行,基本能总结出但凡是抢一定是鸡飞狗跳使用暴力,一定是违背了对方的意志。但黄满云他们却是和食堂大师傅有商有量,还谈妥了价钱并已支付,完全就是一次正常的买卖交易。就餐过程也没有任何过激的行为,连食堂承包人自己也说确实没有“抢”。但普遍意义上的抢和此处的抢,显然存在很大差异:在当地派出所眼里,农民兄弟人数多、食量大,食堂准备的饭菜不太充足,所以镇政府的工作人员没的吃了……这就叫做抢。但如果这件事反过来呢?上周东方早报报道了安徽三义镇政府公款吃喝欠债17年未还,账本都已经发黄的新闻。60多万元的吃喝款都打白条,拖拖拉拉兑现了一些之后,至今还欠20多万元,开饭馆的老百姓彻底破产。但这不叫抢。
其二,什么叫严重影响政府正常秩序?在镇政府工作的都是成年人,食堂没饭了不会自己出去买点吃的或者到饭馆吃吗?难道还要学幼儿园的孩子嗷嗷待哺、哇哇大哭,不知所措以至于下午没法办公?如果公务员都是这个水平,怎么对得起我们缴纳的那么多税款。如果不是低能到了不会外出就餐,那就是觉得偶然自费吃顿午饭乃是受了天大的委屈,极度抑郁以致没法正常工作。退一万步讲,即便是要责怪,也要怪食堂承包人没计算好,怎么能把板子打到无辜农妇的身上。
无论是仁寿县禄加镇的政府工作人员太娇气、太金贵,还是派出所小题大做,都不是正常的社会生态。真正造成了“严重影响”的,不是镇政府食堂中午没饭了这么丁点的小事,而是公权力毫无禁忌的滥用,“公家人”极度膨胀的官本位意识。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