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点名应该成为制度

2012年06月29日 07:52   来源:法制日报   殷国安

  今天上午,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1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媒体还有一篇配套的文章,教公民如何阅读审计报告(6月28日《中国青年报》)。

  我浏览了一下这个报告,有了一个发现:审计报告又点名了。例如,在“中央预算有些收支未纳入管理”问题中,就点到了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商务部、卫生部、农业部、财政部的情况;在说到“中央公共财政预算的细化和执行方面,个别投资计划安排不够合理”,具体点出的是发展改革委;在“三公经费”预算和财务管理不够严格方面,就点到了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和下属单位等。

  我为什么对审计报告是否点名感兴趣?因为我已经多年关注这个问题了。根据我的记忆,在审计报告是否点名的问题上,我们已经经历了五次轮回:在2005年前,李金华任审计署审计长时,审计报告都是点名的,所以,每一次公布审计报告都能引起舆论高度关注,兴起一次审计风暴;到了2006年,审计点名的做法突然改变了。是年6月,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所作的审计工作报告,通篇不见具体部委的名字,取而代之的是宏观的共性表述,这种做法一直沿袭到2008年;可是,2008年8月,新任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在报告2007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时,审计报告又开始指名道姓了;但到了2010年,审计署的报告又不点名了,什么年度审计报告、11个省区地方各级政府在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审计报告、17个省区市财政管理情况审计调查结果都成了没有一个具体单位的“无头告示”;最新的变化是从2011年开始,审计报告又恢复点名,今年则是去年开始点名的延续。

  审计报告为什么要点名?我以为这无需多说,是天经地义。第一,从审计报告的定义看,不点名还能“报告”什么?那就叫“审计情况统计表”了。所以,要把审计的问题报告清楚,就应该把审计出的所有问题全部作出报告,什么单位发生的什么问题,应该开列清单;即使概括为文字表述,也应该有观点有材料,在概括的某一类现象下举出典型事例。第二,从审计的目的看,就是为了查出问题,监督整改。这里不仅是审计部门的事,也不仅是主管部门的事,更是全体纳税人的权利。人民监督政府,他们就需要知情权。事实上,许多问题屡审屡犯,恐怕正是因为监督力度不够,正是因为没有发动群众监督。

  官员为什么要搞不点名?据说理由有两点:审计署发言人曾经说,不直接点名批评,至少有两方面的好处:“一方面,对报告的阅读者来说,能站在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审视一些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另一方面,对被批评对象而言,更有利于他们从宏观上着眼于制度的完善和加强。”这种说法属于自说自话。不点名就能从大背景审视问题,点名了就不能?不点名就能让被批评对象完善制度,一点名就不能从制度上解决问题?这里没有因果关系。一边点名,一边完善制度并不矛盾,甚至还有促进作用。老百姓认为,不点名,只能让审计监督的力度弱化;而对于不点名的原因,恐怕是审计署面临巨大压力而被迫退让,是审计生存环境恶化的表现吧?

  那么,为什么从去年开始,审计报告又点名了?官方没有作出解释。我们分析,这应该与民主政治推进的大环境有关吧。在强调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政府的今天,审计监督应该加强,人民的知情权应该得到满足,审计点名也应该是没有退路的了。那么,应该把审计报告点名继续坚持下去,并且作为一项制度,不因官员个人喜好而变更。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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