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国实际退休年龄在53岁左右,很多地方面临大量提前退休的情况。像一些媒体所说的“退休年龄提高至65岁甚至更晚”,不会在近期立刻实施。(据6月20日《人民日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的这一表态,事实上与之前人社部部长“延迟退休是趋势”,“是迟早的事情”等说法,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只是这一次,人社部给了公众一个相对比较确切的答案,称“不会在近期立刻实施”。
人社部的这颗“定心丸”虽然是有“保质期”或者说“有限期待”的,但好坏算是回应了近段时间关于延迟退休的质疑之声,让公众暂时把心放回了肚子里。但这个“保质期”到底有多久呢?暂时是几天、几年、还是几十年?“暂不推行延迟退休”是不是只是一个缓兵之计?
公众对延迟退休的反响很大,其间牵连到方方面面,但最关键的问题显然有两个:一是2011年统计的最近数据显示,我国人均寿命73.5岁,如果把退休年龄延迟到65甚至68岁,则无疑意味着,人们在退休之后,差不多只能领5到8年的养老金。如果再加上疾病、意外等死亡原因,养老金还有其存在的必要吗?二是养老金中,普通人与公务员等体制内人员,实行的是双轨甚至是多轨的机制。公务员不用缴纳养老保险,在职有高额工资,不在职后依然有不菲的离、退休金,而普通劳动者,则需要采用自己缴纳、单位缴纳以及社会统筹等综合化方式。如果在这样的,本身即隐含着某中不公平的养老机制下,再延长退休年龄,无疑加重了普通劳动者的不公平感。
退休年龄问题,绝对是一个民生问题,它牵连到每一个社会公民的切身利益。虽然人社部表示“不会在近期立刻实施”,但这话里又显然包含着“肯定会实施”或者说“实施是必然趋势”的意思。那么“暂不实施”会不会只是一个缓兵之计呢?答案并不乐观。但有一点需要明确,在一个充分尊重民众意见的公民社会,是否延迟退休,延迟到多少,显然不能只是人社部坐在办公室里研究一下,或者根据养老金亏空计算一下,要做好充分的民意调查工作,广泛征求社会公民的意见。至少,要在养老金体系足够公平,二元甚至多元机制消除,缴纳与领取相对统一公正,差额退补机制足够完善的情况下,才能考虑延迟退休的问题!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