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任由处于危险境地的飞机“流浪”在天上,这是航空安全之底线,也是尊重生命的体现。
一架上海飞海口的航班,由于暴雨无法降落,申请备降其他机场,却连续遭到两个机场的拒绝。当最终备降深圳机场时,已经逼近了飞行的最低油量。据民航业内人士透露,最近全国各地陆续出现了几起类似事件,极端案例是一天之内同一家公司有两架航班遭遇备降后低油量。
这是发生在今年2月的事,直到现在才被披露,个中原因不知为何?而且两个机场为什么拒绝备降,也没有说清楚,是机场容量有限还是故意推诿,由于缺乏相关部门的明确说法,公众自是“一头雾水”。但业内人士又透露,民航局对拒绝备降航班的机场已进行了“严厉批评”。既然给予其“严厉批评”,为何不将个中缘由向外界公布?是过程太复杂,无法调查清楚,还是本着“遮丑”的下意识或“护短”,就不得而知了。
更令人震惊的是,机场拒绝备降航班并不是孤例,而是“频频上演”,甚至出现一天之内同一家航空公司有两架航班遭遇备降后低油量的极端情况,难道机场同该航空公司有怨恨?可是即便如此,也不能将怨气发泄在无辜的乘客身上呀!而且拒绝备降之事屡屡发生,公众有理由发出质问:是什么导致了机场敢拒绝备降航班的“救命”申请?备降机场是保证飞行安全的最后一环,一旦被拒绝,就大大增加了飞行风险,这么简单的航空常识,难道机场不知道?
本着乘客生命安全第一的原则,任何以“机场容量有限”为由拒绝备降申请,都说不过去,除非在同一时间段收到太多的备降航班申请。至于“备降航班一般是长时间延误的航班,旅客情绪较为激动,容易发生和航空公司的冲突,机场设施也容易被破坏”,机场感觉比较棘手,所以才不愿接受备降航班,这不仅是机场把过错推给旅客,有为自己开脱责任的嫌疑;而且还犯了主观推断被延误的旅客一定就是“刁民”的逻辑过错。
追问机场拒绝备降航班的背后原因,在推卸责任之外,还有一个“利”字在作祟。民航局规定,对备降航班,除了规定的收费项目,机场不得额外收费。利润不多,机场便借口业务繁忙,对备降航班说“不”。然而,在机场管理者眼中,乘客的生命安全竟然比不上些许备降费吗?民用机场是公共设施,其本质应是为旅客提供服务的准公共产品,不能钻到“钱”眼里,而忽视公共属性。
从吉祥航空的“拒让门”,到机场的拒绝备降申请,警示航空安全必须重视。令人不解的是,对于两机场拒绝备降申请的过错,民航局只是给予了“严厉批评”。真是不敢想象,倘若第3个机场——深圳机场也和前面两个机场一样,再次拒绝备降申请,后果又会怎样?对于这种拿乘客生命安全当儿戏的重大过错,岂能仅仅“严厉批评”就了事?难道我们非要等到出了安全事故后,才想起要严惩机场吗?
民航系统近日开展了针对航班备降保障的专项整治,强调航班一旦出现低油量或机场旅客疾病等突发状况,只要机组提出备降申请,被机组选中的机场必须无条件接受;如因备降保障不力造成的安全运行征候,将对责任方进行严厉处罚……不知道“严厉批评”算不算严厉处罚。倘若不拿出重惩的力度,强调“机场无条件接受”的约束力必然打折。时下,机场越建越多,越建越密,不能任由处于危险境地的飞机“流浪”在天上,这是航空安全之需,也是尊重生命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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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