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政府职能“难”在何处

2012年06月18日 14:53   来源:南方日报   唐晓阳 张文杰

  广东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明确提出: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重点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这可谓一语中的,非常深刻。虽然自1988年以来,转变政府职能就始终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并取得了不少进展,实现了一些新突破,但政府职能转变仍然不到位,政府还是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存在“越位、缺位和错位”的现象。这不仅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也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那么,转变政府职能究竟难在何处?如何破解?

  首先,难在权力格局的打破,存在着“不愿转”的问题。转变政府职能,要求政府把自己该管的事情管住、管好,不该管的事情转移出去,交由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来管。这意味着要打破原来的权力格局,而隐藏在权力格局背后的是利益格局,因此,转变政府职能必然要触动一些政府管理部门及其公职人员的权力和利益。一些政府部门和公职人员必然会从本部门的利益出发,在思想观念上抗拒政府职能的转变,存在着“不愿转”的问题。因此,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不仅要求政府及其公职人员必须要有自我革命的勇气,敢于革自己的命,而且需要人民的觉醒、支持,不断施加外部压力,来促使政府加快转变职能,坚决打破背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的权力格局和利益格局,解决政府职能越位、缺位、错位的问题,使政府真正成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当前,尤其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步伐。要进一步明确审批范围,减少审批事项,坚决取消一批、下放一批、向社会转移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同时,对保留的审批项目,要规范审批程序,明确各个审批环节的标准、条件、时限和相应的责任,减少并规范自由裁量权;此外,要完善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审批监督。

  其次,难在政府职能的厘清,存在着“不会转”的问题。转变政府职能,是一项系统工程,有许多工作要做,但首先必须厘清政府的职能定位,搞清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应该管什么,不该管什么。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主要职能就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项,如何将这四项职能科学合理地配置到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这个问题并没有很好地解决,导致职能交叉和职能分散的现象并存,推诿扯皮、政出多门的现象十分普遍。特别是没有厘清中央政府、省级政府、市县政府、乡镇政府各自的职能重点是什么,导致一些政府部门和公职人员不知道自己该管什么、不该管什么,从而也就不知道如何去转变政府职能,存在着“不会转”的问题。因此,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必须要厘清政府职能,明确各级政府的职能重点,努力形成定位准确、配置合理、关系顺畅、权责相称的政府职能体系。同时,要将政府的各项职能科学合理地配置到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切实解决职能交叉、推诿扯皮和职能分散、政出多门的问题,使各级政府能够全面正确地履行自己的职能,真正知道自己该管什么、不该管什么。不仅要改善经济调节职能,严格市场监管职能,而且要加强社会管理职能,更加注重公共服务职能。

  再次,难在各项改革的配套,存在着“不能转”的问题。转变政府职能,需要有相应的承接主体来承接政府转移出的相关职能。同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需要统筹兼顾各项配套改革,特别是需要事业单位改革、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等各项配套改革能够及时跟上。当前,尤其要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步伐,实行政事分开,理顺政府和事业单位的关系,推动公益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同时,要深化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不仅要逐步降低社会组织的登记门槛,培育发展各类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其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而且要加强和改进对社会组织的监管,完善社会组织的自律机制,规范社会组织的行为,使社会组织能够真正起到承载政府职能转移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逐步做到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作者分别系中共广东省委党校行政学教研部主任、教授;共青团广东省委统战联络部部长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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