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清政府职能是反腐倡廉的基础

2012年03月12日 15:29   来源:中国网   知风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央纪委原副书记刘锡荣,10日在浙江代表团全体会议上建议制定《编制法》,制止“官满为患”。刘锡荣说,“老百姓再勤劳,也养不起这么多官啊!”(3月11日《中国经济网》)

  《红楼梦》中,王熙凤有一句名言:大有大的难处。贾府很大,在外人看来气势非凡,要什么都有。但同时也有外人所不知的艰难,花销之大是外人不可想象的。这当然是指一个贾府,因此外人不可想象。若是一个国家,这内外之分就仅剩体制的壁垒了。然而,“政府”不同于“贾府”,这“大有大的难处”,不但“王熙凤”知道,“刘姥姥”们也明白。

  全国人大代表刘锡荣指出:“现在有些地方乱设机构,乱定级别,领导职数和公务员人数超标,这两乱两超给买官卖官留下无尽空间。一些乡镇好几百个干部,小汽车停了好几排,一些地方政府秘书长有十几个,每个秘书长都要给房子,配汽车,这些支出最终都是老百姓买单。”其实,这些问题老百姓也看到了。即使体制外的老百姓不是很清楚买官卖官的无尽空间,但通过对各种各样社会不公耳闻目睹,见证了权力寻租下的官场腐败。

  当权力可以用作“寻租”,或是权力属性的蜕变,或是权力职能的富余。如果说前者是监管制度上的失察,那么,后者就是权力属性的混乱。如果政府职能是明晰的,权力寻租自然就得到了限制。这就像民宅不能用作商铺一样,想租也租不出去。

  十七届四中全会工作报告中提出,推进反腐倡廉要制度创新,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府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要与政府作为国有资产出资者的职能分开)、政事(事业单位)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这就是全国人大代表刘锡荣提出的厘清政府职能。厘清了政府职能,也就限制了权力的范围,缩小了权力寻租的空间。同时也可比较准确地计算出老百姓应该养多少官员。

  上述的四个“分开”,正好对应着当前政府职能的“四不分”。刘锡荣认为,这“四不分”造成行业垄断、地方保护,市场机制对生产要素起不到基础性配置作用,相反,权力和利益配置力度大。一旦政府职能对权力和利益配置力度大,就干扰了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从法治社会意义上说,就会形成权大于法的人治局面。这也许就是权力腐败的土壤和温床。

  以往的反腐倡廉,重点都在道德层面,试想通过道德教育唤起为官者的道德自觉,但实践证明这是缺乏保障的。许多落马贪官的犯罪事实,都在一种几乎如入无人之境的环境中,一步步坠入犯罪深渊。其中除了个人的道德素质外,客观上也有政府职能“四不分”造成的权力寻租空间。这就需要在厘清政府职能的前提下,让权力失去寻租的优势,或者根本不存在寻租的空间。同时也可在职能明晰的范围内,优化配置政府管理资源,老百姓该养多少官员就养多少官员。

  刘锡荣说,“四不分”问题解决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和公平公正公开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才能真正建立起来,垄断、权钱交易、分配不公等问题也就能得到有效解决。这应该是反腐倡廉的基础。

(责任编辑:王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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