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制度绑定群众利益与官员进步

2012年06月06日 10:30   来源:法制日报   黄琳斌

  《人民日报》民生周刊近日作了一组“关注生活便利度”的系列报道。5月31日刊出的总结性报道指出,如今一些城市越建越大,百姓却觉得生活不便,原因之一是城市规划过度追求视觉效果、商业利益和短期政绩,导致城市的服务功能弱化。

  实际上,过度追求视觉效果、商业利益和短期政绩,都可以归结到部分官员的政绩观问题。官员想“进步”,就要在任内努力追求政绩;并且,政绩要尽可能做得容易被人看到,尤其是容易被上级看到,这样上升的机会才会更大。就拿城市建设来说,居民更希望修建好下水道,官员们则更愿意多修高楼、广场和大马路,因为这更有利于凸显政绩,更符合其利益。再如,群众希望生活在一个天蓝水清的环境中,但一些地方政府官员为了在任期内追求尽可能光鲜的GDP,不惜引进高污染、高能耗的企业。就是说,在现实生活中,部分官员对自身利益的追求往往与群众的利益发生冲突和矛盾。由于政府官员掌握着公共资源,是社会生产、分配乃至各领域建设的组织者和管理者,这个问题如果不设法改善和解决,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升群众幸福指数都是很不利的。

  利益是人类一切社会活动的动因,利益关系是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趋利避害、追求利益最大化是人类的天性。官员想“再上一个台阶”,与专业技术人员想晋升职称、农民想获得好收成一样,关系到其正当的切身利益,属人之常情,可以理解。现在值得我们思考的是:怎样把官员的利益与群众的利益尽可能紧密地联系起来,使官员追求自身“进步”的过程,能够成为最大限度地为群众谋福祉的过程,实现双方的共赢。

  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损害百姓的利益,这是最恶劣的做法,是我们坚决反对的;为了百姓的利益,不惜自己的利益受损,这是最高的境界,是我们努力提倡的。然而,要求绝大多数官员现在都能达到像杨善洲那样的最高境界,恐怕也是不现实的。所以,努力进行制度建设,用利益机制来调动官员为民谋利、为国分忧的积极性,使官员通过为百姓谋利,自己也从中获利;为百姓谋利越多,自己也获利越多,这在现有的条件下,是最切实可行的。比如,在政绩考核体系中,要把社保、住房、教育等民生问题解决得如何作为一个重要的考察项目,使政府官员不得不认真解决这些问题;在任免官员制度上,要使百姓的意见能够真正发挥作用,使政府官员在平时施政时不得不考虑百姓的态度等等。

  从一些地方的实践看,主要进行政治思想教育,要求官员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而不努力从制度建设着手,充分调动政府官员为民谋利的积极性,效果并不理想。应当努力把思想建设和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更加注重发挥制度建设的作用。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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