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由深圳市交委会同规划国土和交警部门联合组织编制的《深圳市停车政策研究及实施方案》采纳了一些市人大代表的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开放非工作时间的办公楼停车场作为公共停车场。在深圳停车位严重不足的现实情况下,开放单位办公楼停车场,无疑是个好建议。但当笔者环顾周边单位办公楼停车场现状后,又担心“鼓励单位开放办公楼停车场”极可能成为一句空话。
稍微了解深圳的人都知道,目前单位办公楼停车场实际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独门独户的单位办公楼停车场,不仅早就对外开放,而且营业收入不菲;第二类是多个单位合用的办公楼停车场,因为人众车多,不对外开放尚且内部矛盾重重,开放了还不知会闹出什么纠纷来;第三类是级别较高的办公楼停车场,非工作时间倒是闲着,只是平常工作日里,一些有头有脸的企事业单位车辆进入,都须一年一办许可证,而形形色色的社会车辆想在非工作时间自由出入其中,恐怕更难矣!
说到底,单位停车场开放,也是一种资源配置。既然作为一个对深圳停车场进行政策研究并付诸实施的方案,那就应该针对深圳目前单位停车场的实际状况,分门别类地提出具体、明确的开放要求来,而不只是笼统地对“有条件的单位”“鼓励”一下。因为这样的“鼓励”,十有八九徒劳无功。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