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华车也会遭“歧视”!报载,由于担心“赔不起”,广州部分停车场拒绝奔驰、保时捷等豪车进场,不少豪车车主大叹“停车难”。
虽然广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第14.4条明确规定,无正当理由,营业性停车场不得拒绝停车保管服务,但是这个“正当理由”的定义,却并无明确界定。在部分停车场管理者看来,拒绝豪车进场的理由颇为充分:豪车零部件价格不菲,如在停车期间受损或被盗,停车场可能得承担巨额的维修费用,每小时仅几块钱的停车费却换来巨大的赔付风险,委实划不来。营业性停车场毕竟不是社会公益机构,如此趋利避害,根据经济利益作考量,实无可厚非。
不过话又得说回来,停车场本有其他方法缓解乃至解决这一问题,诸如加强停车场安保与监控———毕竟本就是其职责所系,停车场却选择了一条更轻松的“捷径”。这一纸拒令固然令停车场得以轻松免责,但却将种种不便转嫁到豪车车主身上。
停车场转嫁责任,另一条“正当”理由在于,管理者所转嫁的责任,其实原本就来自第三方的转嫁。保险机构对豪车的车险制度设计上的欠缺落后,才是停车场对豪车敬而远之的根本原因。按现有制度,豪华车缺乏专项车损保险,而盗抢险通常只适用于车辆整体被盗,豪车在停车场经常出现被盗情况的后视镜则属于局部零部件,不属理赔范围。保险公司抽身而去袖手旁观,将停车场和豪车车主置于“总得头疼一个”的窘境。
在制度规则缺乏细化和完善的情况下,谁都可能成为“受害者”和“埋单人”。就在不久前,在多起豪车与普通车辆碰撞的车祸中,同样由于保险公司不愿承保豪车、“第三者责任险”额度过低等原因,普通车主动辄就面临天价赔偿。一时间司机们“风声鹤唳”,在街上对豪车唯恐避之不及。然而,刚“凭借”不合理的保险制度变相获得更多路权的豪车车主,在停车时却立刻角色反转成了“受害者”。
保险公司固然也有苦衷,诸如国内路况和路人安全意识较差、小部分豪车车主的驾驶习惯不佳、维修业配套条件欠缺,但面对日益庞大的国内豪车保有量,完全可以通过增加险种、细化相关规则的方式来加以应对,遗憾的是,保险业却似乎更乐于不费力地高枕于强制险种。
无论是停车场还是保险业,两者的做法如出一辙,即只顾及了自己商业的一面,对公共利益和消费者权益却是怎么省力怎么来。在这样的经营管理思路之下,作为消费者,无论是普通人还是有钱人,恐怕都将成为责任层层转嫁之后最终的承受者。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