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双反”大棒需多管齐下

2012年05月30日 09:14   来源:大众日报   盛刚
    针对美国频频挥舞的“双反”(反倾销、反补贴)大棒,中国政府和企业开始奋起反击。5月24日,国内光伏企业成立了光伏发电促进联盟,合力抗争此前不久美国对中国输美光伏产品反倾销的初裁决定。第二天,中国在瑞士日内瓦正式向WTO起诉,针对美国2007年以来对中国的22类产品反补贴调查中的错误做法,启动世贸争端解决程序。

    倾销和补贴过甚会对进口国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因此,“双反”  本身无可厚非。不过,有些国家却是在以“双反”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旨在打击竞争对手。全球经济下行之时,此风尤甚。中国是这种贸易摩擦的最大受害国。我省也成了“重灾区”之一。数据显示,2011年以来,我省7种产品遭受美国反倾销反补贴调查13起。其中,今年美国对我国发起4起贸易救济调查,我省全部涉案。一季度我国产品共遭受国外贸易救济调查16起,我省涉案12起,同比增长50%。

    遭受“双反”打击当然是个很糟糕的事。好不容易打开海外市场,却因不合理高额惩罚性关税被逐出,千辛万苦全做了无用功。轰动一时的“输美油套管案”,就令我省管材生产企业基本停止了对美出口;美国对中国输美光伏产品的惩罚若坐实,我省光伏太阳能直接出口美国的大门估计也将关闭。

    不过,贸易活动中从不存在绝对的公平,相对的公平也要靠贸易方之间博弈而得。应对“双反”出台必要的反制措施,学会利用规则保护自己,便是这种博弈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有关规定,反倾销诉讼的起诉点可以很低。如果不应诉,有关审理部门即可依据“可获得最佳信息”的原则,对相应国家或企业直接作出“缺席审判”。就一个行业而言,不应诉就会失去市场。就涉案企业来说,谁不愿意出头而是只想搭便车,也难有好结果。因此,面对日益加剧的国外反倾销与反补贴调查,躲无可躲,唯有积极应诉。

    其实,今年4月中旬我省4家企业积极参与应诉美国钢制车轮“双反案”,并取得完胜,便是成功范例。而能做到这点,是因为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就实行符合国际规范的财务制度,公司账目清楚,交易记录完整,有强有力的工作团队,关键时能用数据说话。价格低不要紧,但你得自证这是符合市场经济规则的合理价格;有补贴也正常,但你必须厘清你家产品并未因此在国际市场上获得比其他同类产品更有利的竞争地位。说到底,只要你能拿出没有对贸易伙伴的相关行业造成损害的证据,就有胜算。可见,美国的贸易保护虽用心不良,但无形中也起到了择优汰劣作用,能在贸易战中胜诉的企业,发展的潜力、空间也更大。

    即便最终裁定“双反”成立,也不意味着企业末日来临。针对中国的贸易摩擦增多,一定意义上是对中国相关产业竞争力的肯定。认识到这点也很重要。长期以来,由于质优价廉好吃饭,让企业产生了路径依赖。而竞争力主要体现为价格优势,也给人留下倾销的口实。若企业能把这种成本优势从价格优势的基石转化为技术、品牌和高附加值优势的重要组成部分,能把“双反”的压力变成开拓其他市场和转型升级的动力,那就善莫大焉。输美轮胎特保案后,我省轮胎行业曾非常令人担心,但重压之下是新的崛起。继去年出口轮胎货值高速增长之后,今年一季度同比又实现了29.1%的增长。提升品牌,升级技术,苦练内功,细分市场,便是制胜之道。当价格优势不再是企业立足国际市场的唯一法宝,当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成为自觉行动,随着“中国制造”的可持续竞争力的增强,针对我国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案必将越来越少。

(责任编辑:王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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