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录公务员的诸环节中,与笔试、面试、体检相比,考察环节由于参与者少、相对封闭、缺乏监督的特殊性,更容易滋生暗箱操作,必须尽快完善制度,维护公平公正。
首先,厘清考察重点。如果说,笔试面试主要检验能力素质,那么考察就应更着重于报考者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事实上,面试环节包涵了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和个性稳定等内容,对考生是否符合岗位需要已可作出判断,若到考察环节再就此提出异议,不仅违反考试原则,其评判结果也易招质疑。
其次,量化考察标准。鉴于考察环节的主观性较强,有必要对不予录取的情形予以科学量化,使其更具操作性。从目前各地的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来看,除了明确公务员职业应当禁止的行为外,还会加上一句“其他不宜担任公务员的情形”。这样的规定过于笼统,给用人单位的自由裁量权过大。
再次,完善监督机制。目前公务员录用考察主要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且只要求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由于缺乏外界监督,较易出现利益公关和人为操控。·张枫逸·张枫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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