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对景区“流氓式”涨价说“不”

2012年05月01日 15:38   来源:大河网   夏晓燕

  假期前夕,全国多个旅游景点已经或即将涨价,涨幅从20%到60%不等。可即使是在人们感慨“国内景区价格世界领先”、“一个张家界等于三个卢浮宫”的情况下,景区的选择仍多是“抢涨”。(选摘《齐鲁网》)

  “五一”小长假,本是人们出门游玩的好时光,可各景区丝毫不成人之美,涨价来势汹汹,令人直呼“涨价猛于虎”。其中,最为诡异的当属扬州物价局关于“瘦西湖”门票涨价的听证会,即使是在价格翻倍的情况下,听证会上却连一声“反对声”都没有,可现实却是各种“套票攻略”的风靡网络。自始至终,在各类“涨价”中,我们丝毫没看到“民意”的影子,看到的只有民意的“沉默、被听证”甚至是被“绑架”。笔者认为,旅游业、运营商和游客共同构成一条产业链大概,旅游业是起始端,游客则是接受方与回馈方,游客的意见即民意对于该产业链条的资金流转、信息传递等产业优化要素至关重要。可现实是,资金大多趋向集中于运营商这一中间环节,流向其余两端的则是寥寥无几,换句话讲,资金大多都进了地方政府、企业、私人等的腰包,留给景区补贴、抵消成本、设施升级、改善服务以及给游客的返利所剩无几。说到底,政府把景区当做政治资本、税收来源,企业主把它当做“摇钱树”而未曾重视人民的利益与意见,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以至于有了如今旅游业发展不上去,人民“花钱买罪受”,门票却愈来愈贵的现状。

  相比于大陆景区多由政府、企业把持,票价年年见长,旅游业的发展仍是坐吃山空、举步维艰的局面,台湾则将民意很好的融入了旅游业,实现了旅游行业的多方面持续发展。

  在台湾,景区票价低廉,并且涨价要受到一套严格程序的制约。中国国民党副主席蒋孝严曾表示:“寺庙等历史景点是老祖先留下来的,不应该收高费用。”。“票价先要经过审核,审核通过后,还要经过立法机构,如果有一位民意代表有意见,相关的主管就要去说明为什么要涨,需要提供一大堆数据。立法机构要经过协商,如果觉得合理,就可以涨,如果觉得不合理,可能就不敢涨。”(摘自《北京晚报》)显然,民众的意见对台湾旅游业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台湾的有关部门在旅游业上也更加重视民意,重视人文,并由此走上了一条由民意拉动效益,由效益拉动收益的路子:景区均由政府机构进行维护和运营,虽然门票收入低,但通过吸引游客,藉此推动当地零售业、餐饮业、旅馆业等产业的发展,实现明显的拉动效应,政府税收也由此逐年增加。民意的强势介入以及运营部门对民意的尊重共同铸就了游客精神文化需求得到很好的满足,当地旅游文化得到保护传承与发展,政府实现增收的台湾旅游业互利共赢的成功。

  景区是自然的馈赠,是前人的碑铭,是国人的公共资源,应该充分发挥它的自然效益、人文效益,门票只能作为一种管理效力为资源保护所进行,而不是将其作为牟利的工具。对于景区的“商业化”运营,民意可以说“不”,保护的不仅仅是游客的权益,也是为了旅游企业、资源以及整个旅游行业的长远发展虑。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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