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执法尴尬"更揪心的是监管弃守

2012年03月28日 10:20   来源:中国江西网   醉江南

  据警方介绍,目前检测机构对猪肉检测执行的基本都是2005年实施的《鲜(冻)畜肉卫生标准》国家强制性标准,按照这一标准,检测机构只对样品的兽药、农药残留以及铅、铬、无机砷等单项理化指标进行检测,而不检测猪肉中的病菌种类及含量。这种缺少针对性的检测方式,往往导致明知是病死猪肉,检测结果却都合格。(《长江商报》3月27日)

  今天的网络上很热闹,很多网友把关注的目光聚焦“病死猪肉”身上,病死猪肉肆虐到底是谁犯的错,是有关部门监管不严?还是很多人太喜欢人民币了?笔者不知道,只知道央视《每周质量报告》已将此事曝光了,这应该是真实的事件。近年来,一些地方不时曝出制售病死猪肉案件,涉案猪肉数量和金额巨大。2011年7月以来,福建警方侦破一系列病死猪案件,查获病死猪肉1300余吨、制成品480余吨。警方的侦破给力,但是我们必须深入反思。

  有时候笔者实在想不通,法律上存在的遗憾当然容易成为某些执法部门不作为的借口,但为何病死猪肉能畅通无阻,这是问题关键。所以专家建议针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新特点、新趋势,适时调整法律、法规。此建议非常中肯,面对制售病死猪肉的猖獗,修复法律之剑只能只争朝夕。但是必须看到,今天,病死猪肉之所以能“兴风作浪”,决不能只怪执法尴尬的存在。

  据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随同有关部门调查采访发现,从病死猪“偷渡”出养殖场,到突破层层监管流入市场,已形成收、运、制、贩“一条龙”的犯罪网络。既然面对的是“一条龙”,既然“突破层层监管”,那么就要拿出屠龙术。屠龙术何在?无非是严厉的法律之剑和无所不在的监管之网。但无情的事实是,法律之剑还有缺憾,而监管之网的网眼从某种程度上说也很不严密。难道是“九龙治水”带来的自由吗?到最后谁也不理睬谁,让问题的食品堂而皇之地进入相关流通市场,这样的错误应该很严重!

  无疑,对这种丧尽天良的行为必须进行严惩。然而,大肆贩卖病死猪肉却难以定罪,这种执法的尴尬却是活生生的现实。但是必须看到,今天,病死猪肉之所以能“兴风作浪”,决不能只怪执法尴尬的存在。换句话说,让法律之剑锋利起来,不是有关部门有所作为的唯一条件。如果对病死猪肉能建立监督信息网络,时时、处处追踪,随时打击,就算一时不能追究刘永和们的刑责,不也能有效保护消费者利益吗?要说信息掌控很难,那为什么收、运、制、贩的“一条龙”能做到呢?难道“一条龙”是神?

  法律调整的滞后是需要受到拷问,但我们需要的是在法律有所缺憾的情况下仍然能为百姓“守土”不让的强大的监管部门。而现在一些地方一些监管部门的表现实在更令人揪心。值得反思的是,这样的执法尴尬存在不是一年两年了。执法尴尬存在多年,却一直不能改观,又产生了多少“刑罚”的漏网之鱼?法律上存在的遗憾当然容易成为某些执法部门不作为的借口。所以专家建议针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新特点、新趋势,适时调整法律、法规。

  笔至文末,愚以为,面对制售病死猪肉的猖獗,有关部门亮起法律之剑只能只争朝夕。但面对这样伤天害理的事情发生,很希冀中国的法律一定不能手软,有关部门也不能偏袒!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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