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两会”上,许多代表委员更加关注资本市场内在的投资价值,把蓝筹股的成长作为讨论的重点。这从侧面预示着,我国资本市场建设已经进入到“由大到强”的转型阶段。
由于市场结构性缺陷和投资文化缺失,我国的股市投资者长期存在炒新、炒小、炒概念等投机文化,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当然,蓝筹股也并非完全没有作为,在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初期,曾有过轰轰烈烈的蓝筹股行情。但总体看,投资者对蓝筹股的热情持续性差,需要从制度建设和理念引导两方面入手,完善蓝筹股为主导的市场机制。
搏差价、短线化的投资偏好是市场现象,但背后有制度原因。如果任由投机文化无节制放大,就是对长期投资者的挤压。长此以往,就难以形成相对平衡的投融资循环机制,金融资源被大量浪费,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淡化,也不利于资本市场自身的稳定健康发展。
应当说,当初搞股权分置改革的重要目的,就是为了形成全流通的市场估值体系,真实揭示上市公司价值,鼓励蓝筹股的成长。我们现在强调蓝筹股市场机制的建设,可以看作是“后股改时期”的制度完善。
从目前蓝筹股的静态市盈率来看,的确如证监会主席郭树清所说,已显示出“罕见投资价值”:沪深300蓝筹股平均市盈率不足13倍,动态市盈率为11.2倍;上证180蓝筹股平均市盈率9.98倍,银行股更是低至7倍;分红能力较强,股息率1.43%,高于市场平均水平。
那么,是不是蓝筹股的估值相对合理了,蓝筹股投资机制就自然建立起来了呢?笔者认为,还不是。上市公司的分红制度、红利税税率、大股东增持等措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既要鼓励蓝筹公司分红,还要鼓励投资者获得分红,也要方便大股东以及机构投资者在估值低位时增持蓝筹股。所有这些都需要完善制度。特别是,要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司信息透明度,以此增强普通投资者对于蓝筹股的信赖。还需要推出更多的行业ETF和主题ETF,积极开展ETF期权和个股期权创新探索。
与发达资本市场相比,我国的蓝筹上市公司存在股权结构上的差异,即国有控股的公司较为普遍。我们要在承认这一现实的基础上打造中国的蓝筹股市场。除了上述市场基础性制度措施外,还需要探索实施国有控股机构的多元化试点,鼓励“国有股持有者市场”的建立,促使国有股交易价格真实化。
从机构投资者队伍建设来看,要特别加强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的规范引导,使长期、理性、价值投资理念与制度约束相统一。要靠制度支撑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发挥引领价值投资“主力军”的作用。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