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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之吻”不能总是靠同情心来消除

2012年02月17日 13:57   来源:荆楚网   金真

  据《扬子晚报》2月16日报道,就2月14日发生在南京禄口机场迎宾路VIP通道的家用车与豪车碰撞的交通事故,禄口机场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昨天给出责任认定结果,判定菱悦车主小刘负全责。劳斯莱斯幻影产权单位太能集团则表态,免掉小刘的赔偿。太能集团总经理甘总说,对方的经济状况让他们没信心追责,董事长只能自掏腰包维修劳斯莱斯了。

  相比较前些天的温州雅阁撞劳斯莱斯的四十万赔偿来看,南京小刘绝对算是幸运的,将近百万元的赔偿被一笔勾销,我们不禁要赞赏太能董事长的宽宏大量和通情达理,这不仅仅是一辆汽车的问题,更是拯救了一个家庭。

  随着现在经济的发展,富人的增多,路上的豪车越来越多,与此相对应的交通事故也不可避免地会增长,特别是近来连续发生的撞豪车产生的天价赔偿让人们开始关注这一新生的问题,但我们不能总是靠豪车车主的同情心、保险公司做冤大头或者普通车主无限制地增加保险额度来化解这种赔偿,而是需要在制度和操作层面有一种新的措施来解决这种矛盾 。

  撞坏车子要赔钱是天经地义的,道路上的碰碰擦擦是很正常也很常见的情况,大多数情况下的碰擦赔付都在一个合理的范围之内,但天价豪车的赔偿却可能让一个人因为非恶意性的行为而可能导致倾家荡产实在让我们觉得无法想象,这也不是我们法律所追求的目标。

  对于豪车来说,虽然被撞的概率不一定很大,但是一旦因为他人的责任被其他车所撞,对方能够足额赔付的几率几乎为零,但对方家破人亡的几率却几乎要达到百分百。

  交通事故中,我们一般会区分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即将行人看作是弱势、将汽车车主看成是强势,在出现事故时往往会倾向于考虑弱势群体的利益。按照这一思路,笔者建议对于机动车也应区分一下强势和弱势。马路对于每一辆汽车都是公平的,可现在由于撞豪车可能产生无可想象的后果,这在无形中给予了豪车一种类似校车的、不敢接近的特权,因而,豪车明显属于强势群体。

  笔者建议,让强势豪车在上牌时新增一个额度略高的豪车保险,一旦豪车与家轿发生事故时,若责任在家轿,则家轿方按照本方保险公司的最高额度进行赔付,剩余部分则由豪车保险进行赔付,如此虽然会给豪车车主上保险时增加成本,但至少不会出现现在这种责任在对方、赔偿却拿不出的尴尬情况。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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