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网上热传“天津水产市场惊现‘注胶虾’”,记者日前调查了天津多个水产批发市场和社区农贸市场,发现市场确实存在“注胶虾”销售。但由于这些“注胶虾”注胶环节不明,来源复杂,也给监管与治理带来难题。采访中,多家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都称“无法检测”,要有明确的检测项目和目的,才能做检测,否则“不知从何下手”。(相关报道见本报昨日A20版)
对于“注胶虾”定性很难吗?即使作为一个新“品种”,按照现在的技术发展水平,对其进行界定也应该十分轻松,要知道注胶的只是普通商贩,而不是什么高精尖的人才。而且,任何事情都是可以调查和还原的,只要对“注胶虾”的生产过程做一个比较详尽的调查,就可以轻易得知“注胶虾”到底是好东西还是坏东西。甚至,对于“注胶虾”这样的新生事物根本没有必要进行太严格的检测,按照天津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崔春明的说法,“根本不需要检测,肉眼就能分辨有没有注射。不管注射的是什么东西,都是不允许的,否则就是掺杂使假,就是违法行为。”
至于一些监管检测机构所谓的“无法检测“的理由更经不起推敲。何谓有明确的检测项目和目的,才能做检测?既然市场上已经出现了“注胶虾”,既然公众已经对“注胶虾”的质量产生了怀疑,监管和检测机构就应该将其当成公共问题,当成自己的职责去跟进,以给公众一个说法。对于公众来说,他们很多时候要做的其实只是一个反映情况者——把情况反映给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在接到反映后启动相关的调查程序,在最短的时间内给公众一个交代。在食品安全问题上,负有最大责任的不是普通市民,而是监管和检测机构,他们存在的价值就是给公众营造一个放心的食品安全环境。
可遗憾的是,对于这样的“注胶虾”,还是没有一个权威的说法。而据说,这样的“注胶虾”五年前就存在了。这是否意味着,五年多来,我们的监管和检测机构一直坐视“注胶虾”的存在,坐等检测时机的成熟?
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了不难检测的“注胶虾”,却依旧面貌模糊?问题的根源当然不在“注胶虾”本身,而在于很多部门的行政惯性。比如,在责任不清时,不主动承担责任。食品安全涉及多个部门,相关部门在出现问题时,总是习惯于撇清责任,而不是主动承担,似乎多头管理就是无头管理,与自己有关,其实就是与自己无关。再比如,在公众焦虑时,不积极地予以干预。
正是这些消极的行政惯性,让一个并不复杂的“注胶虾”变得异常复杂。如果在“注胶虾”刚刚出现时,有关部门便可以联合行动,齐头并进,在最短的时间内给公众一个明确的说法,相信类似“注胶虾”这种小儿科的把戏,很容易便被拆穿。
相关评论:
“注胶虾”有害无害,监管岂能袖手
监管的心思你别猜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