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记者调查,山东枣庄十六中的贫困学生助学金被老师代领,学生每年被动地从班主任那里领到时多时少的助学金。对此,该校会计称,助学金每学期发放一次,直接打到学生的银行卡中,但在表格领款人签字一栏,均不是学生姓名。据悉,部分学生的银行卡在班主任手里。(2月15日《齐鲁晚报》)
助学金一律由老师代领、调剂,学生毫不知情,给多少就是多少。这样的细节描叙,明眼人一看,皆感觉不合情理,凭什么贫困生的助学金,要让老师代领与重新分配呢?显然,老师是没有这个权利的。就如同一些慈善人士的捐赠款,受赠方也往往收上去重新分配一样,都是一种对公民权利的侵害,也注定要饱受质疑。
因事发在学校,笔者便咨询了当了二十多年教师的舅舅,这么多年了,论资历论教学经验,他应该是足够丰富的。当笔者将新闻发给舅舅,并问其有啥看法时,他只给了简短的一句话:很正常,都是这么干的,只不过有些地方还是叫学生签字的。笔者吓了一跳,直到确认是舅舅所言后,便心生悲凉。
一面是老师,毫无休止地侵害学生的权利,助学金如此,那其他的款项也应该不会好到哪里去,此地如此,那别地也难保有多先进;另一方面,则是学生的权利被侵害,也少有人站出来说话,大多默不作声。这是多么可怕的一幕啊!必须承认,习惯真的是一种很可怕的东西,可以让人变得这么毫无权利意识,可以变得这么麻木不仁。学生也是公民,当其权利被侵害时,无论是侵害者——老师,还是被侵害者——学生,大多都是这么毫无意识,这真的是一种可怕的局面。
著名学者资中筠曾经说过,“中国现在最缺的是公民教育,教育孩子什么是权利和义务及如何运用合法、合理的手段去维护自己的权利。”显然,资中筠学者所言,可谓一针见血。不知道类似的情况,在多少地方有多少学校还在源源不断地上演着?而背后又有着怎样的集体无意识的“荒凉”。
有利益的地方,就有人为的觊觎。对这助学金而言,也难逃此厄运,哪怕地点在学校这象牙塔里,利益对每个人的诱惑都是相等的,从没有时间与地点上的差异。当人人都想吃肉时,那些从“公家”来的钱财,必然会上演一幕幕滑稽可笑的闹剧,因为想吃的人很多,争得不可开交,本身便是一出幽默闹剧,一旦揭开面纱,曝光于众,便可知道其中有多么丑陋不堪。
遗憾的是,教师是一如既往的无意识,学生也是自始至终地沉默着,这更让人感觉到一个事实:学生有多沉默,公民教育便有多迫切。须知,“没有健康的人格,便没有优秀的人才”。故而,对学生的公民教育,理应受到更多的关注,更应该成为一种“必修课”。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