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前科”成不了英雄?

2012年02月16日 06:53   来源:新民晚报   郑文

  据南方日报报道,江西省贵溪市一青年勇斗持刀歹徒,身负重伤后申报见义勇为荣誉称号,却因为有犯罪前科被相关部门拒绝。

  难道曾经犯过错,就意味着永远不良?见义勇为是一种善举,如何使这种精神发扬光大,这需要我们敬重、褒奖每一位见义勇为者,而不必纠缠其过去的表现。这种包容和宽慰的胸襟,也是我们社会走向成熟理性的标志。政府部门应不断完善见义勇为的各项保障机制,一方面要提升见义勇为的奖励标准,另一方面对见义勇为者应给予更多的经济补偿和心理安慰,为见义勇为者设置一条更为安全可靠的保险带。

  见义勇为制度的完善,还需要公民意识教育的推进。公民意识强调的是人在社会生活中的责任意识、公德意识、民主意识等基本道德意识。其内容包括对社会中每一个个体、群体权利的关注、尊重和维护和对公共社会的监督,强调、认同、信仰社会公正、社会正义等。见义勇为产生的直接影响是社会正义得到体现,公众的安全感提升。莫以“前科”论英雄,敬重、理解、包容每位见义勇为者,这才是滋养正义道德从善如流的社会土壤。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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