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日的广东省政协分组讨论会上,政协委员、省妇幼保健院副院长王颀说,医务人员的工资本来就应该比别人高,问题是高多少。我认为应该高5-10倍,这样医生才能有尊严地活着,医改才能成功。(1月14日东南网)
比目前工资高5-10倍,是个什么概念呢?倘若以4000元计,5倍就是20000元;倘若以10倍计,就是40000元。这在我们这个草根群体眼中,不但不可及,而且不敢望。而在王颀委员眼中,这只是起码的“尊严标准”和医改的“成功标准”——要是真的如此,那么医生在看得见的将来,医生将在无尊严状态下活着,,而医改恐怕也将长期处于不成功之中。
王颀委员的主张,让人想起近年来时有所闻的“高薪养廉论”。尽管鼓吹者将高薪奉为“养廉”至宝,却绕不开其死穴:多少钞票才足以养廉?举凡贪官污吏,贪得无厌是其共同之处,捞了十万还想捞百万,捞了百万还想捞千万,绝不会自已善罢甘休。由此可见,数万月薪才可以让医生有尊严地活着,同样也是自欺欺人矣!医院历来吃的都是“财政饭”,医务人员的工资并末市场化——“财政饭”当然不是山珍海味,但决不至于饿肚子。实际上,医院作为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的薪酬早已高于社会平均水平。之所以吃着“财政饭”,却还要抱怨不能有尊严地活着,说穿了就是乱了方寸。而更耐人寻味的是,所谓“有尊严地活着”,后面还有潜台词,就是“医疗创收”乃至拿回扣收红包是不可避免的。
医务人员的工资当然要提高,但也不能脱离国情。现在的中国还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大多数人还在奔小康的时候,数万月薪“养医”,如何养得起?往大处讲,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往小处说,人是要有一点良心的。比比无数辛勤工作,薪酬不高,仍任劳任怨的人们,比比许多要为生计奔波的农民工、下岗工人,我只能说这些医生少了一点精神。说高薪可以遏制“医疗腐败”,不仅开错了方子吃错了药,而且更会搞乱了是非曲直。委员开出的价码,不免让人琢磨,这是给出了“廉洁行医”的底线呢还是在暗示公众,乱收费、滥收费是被没有数万月薪逼出来的?或者换言之,在数万月薪没拿到手之前,“人民医院”变成“人民币医院”,“人民医生”变成“人民币医生”无可避免,公众注定要做“医疗腐败”的牺牲品?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