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借款为突发事件埋单义不容辞

2011年12月22日 06:28   来源:红网   黄国胜

  广西临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副局长李富得去年10月5日晚醉驾单位公车连撞两车,将阳某父子2人撞伤,其中父亲被撞成植物人。后经县领导同意,县财政拨款133万元给县住建局,为李富得垫付赔偿款,而李富得因取得家属谅解被免予刑事处罚。借款至今尚未归还县财政。(12月20日《南国早报》)

  乍一看,这个新闻触目惊心,一个并不富裕的县,一下子拿出133万巨款为一个副局长埋单,听起来匪夷所思,媒体、网络评论一边倒地大加抨击,然仔细一分析,愚以为,财政为政府管辖下的下属因犯错而埋单理所应当。

  试想,如果不是政府及时埋单,阳某父子2人可能又是一种境况,对于受伤的弱势者阳某一家来说,这个单埋的好,埋的及时,体现人民政府为人民的关怀。换句话来说,政府就如同大家庭,家庭成员出事了,家庭要负责任,而政府治下的官员出了问题,理当先由政府承担,这是一个不容置疑、也必须遵守的规则,至于是否是公权救济私权,还是以公权谋取私利这个另当别论。

  广西临桂县政府的相关做法虽然值得肯定,但其政府及相关部门懒政、惰政、乱政的行为和心态必须严肃批评并加以检视——按照官方的回应通报,垫付医疗费后,有关部门将对肇事者的两处房产进行处理,用于归还财政垫付款。”但是,已经过了一年多了,何以这位副局长的两处房子到现在还没有处理完毕,这样的办事效率让谁汗颜,人民将如何相信你们?

  终于拔出萝卜带出泥来。一个县级住建局副局长,按照道理来说只是一个小小的副科级干部,何以就能呼风唤雨。据媒体报道,李富得醉驾逃逸,后经抽血检测,血酒精浓度为197.94mg/dl,而警方居然没有对李富得采取任何措施。时隔50天之后,经媒体披露此事,李富得才被刑事拘留,接着被免去临桂县住建局副局长职务。这里面当地公安部门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相关人员是否会受到问责处理呢?

  直到今年1月30日,李富得与伤者家属才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双方约定李富得一次性赔偿146万元,伤者家属永不追究。3月15日,临桂县法院判决,李富得犯交通肇事罪,免予刑事处罚。是否量刑太轻了呢?如果没有政府的代为赔偿,李副局长大人是否会免予刑事处罚呢?

  这事故一系列的处理轨迹,不得不让人怀疑一个副科级的干部能有这样大的能量?后面是否会有更大的力量支撑呢?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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